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一园B6组立车间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91MA1MK93018 | 建设单位法人:周群飞 |
陆周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开发区祥泰路227号一园B6标准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一园B6组立车间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2-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22-C3922-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祥泰路227号一园B6标准厂房 |
经度:119.85976 纬度: 32.41491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06 |
泰高新行审批〔2023〕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20 |
9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91MA1MK930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泰科****公司 |
****1202MA1MD09M76 | 验收监测单位:泰科****公司 |
****1202MA1MD09M76 | 竣工时间:2023-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index/index/gsldetail/id/27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与电子信息产业园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总量指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在******开发区祥泰路227号利用一园原有B6标准厂房建设该项目。项目总投资2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930万件,全厂年产合金制品4800万件、铝合金组件3000万件、模具2000套、不锈钢制品、塑料配件1000万件、手机壳组件2000万件、电子产品铝合金机壳2100万件、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6930万件。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已根据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项目总投资2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930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新增主要原辅材料为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800t/a、丙烯酸本体型胶粘剂7.82t/a、包装材料930万套/年、润滑油2t/a。项目新增主要设备为组装机66台、镭雕机98台、镭焊机12台。自动点胶机115台、烘烤线12套、贴膜机18台、复合式影像量测仪10台、BG水波纹检测仪10台。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主要生产设备详见《报告表》表2-7和表2-8。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主要生产设备减少5台镭雕机,增加4台组装机和5台自动点胶机;辅助设备减少10复合式影像量测仪和10台BG水波纹检测仪,新增2台气密机和2台UVPU检测设备。 |
项目实际建设较环评主要生产设备减少5台镭雕机,增加4台组装机和5台自动点胶机;辅助设备减少10复合式影像量测仪和10台BG水波纹检测仪,新增2台气密机和2台UVPU检测设备。设备变动后,不改变产品方案、产能及生产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核定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各部件一镭雕/镭焊一点胶、烘千一组装、检测一包装入库。详见《报告表》p33。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及以新带老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不得擅自改变工艺,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镭雕、镭焊粉尘经2套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DA111)排放;点胶、烘干废气经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112)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干式活性炭过滤棉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104)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要求。 (三)项目营运期通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过滤网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合格品、除尘灰出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采用不同大小和材质的容器安全包装;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并在包装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识;设置防雨、防火、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裝置;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设施,确保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实际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 (二)落实了各类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车间南侧镭雕、镭焊废气分区收集后分别经静电除尘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111排放(共2套静电除尘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点胶烘干废气分区收集后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车间北侧收集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的镭雕、镭焊废气(共1套静电除尘器)合并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112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干式活性炭过滤棉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104)排放。 (三)项目实际通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过滤网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合格品、除尘灰出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已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环保标志牌,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设置了防雨、防火、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裝置;设置了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
环境保护措施变动 项目实际建设过考虑车间面积较大,车间设备平面布局微调,部分环评设计的分区收集合并排放的废气,因场地距离等原因无法实现合并排放。为满足各类废气污染物达到预期收集处理效果,对废气收集管道空间布局及配套处理设施进行调整。 环评:镭雕、镭焊废气经2套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111排放,风量为40000m3/h,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0%;点胶烘干废气经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112排放,风量为80000m3/h,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0%。 实际建设:车间南侧镭雕、镭焊废气分区收集后分别经静电除尘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111排放(共2套静电除尘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总风量为45000m3/h;点胶烘干废气分区收集后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车间北侧收集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的镭雕、镭焊废气(共1套静电除尘器)合并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112排放,风机总风量为111600m3/h。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报告表》和《排污许可证》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的相关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加强营运期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申请或登记,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该项目建成后,需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报告表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实施日常管理和监测 已按相应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 已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已按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项目已按要求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等的竣工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59.4426 | 0 | 305.1 | 0 | 0 | 259.443 | 0 | |
100.8319 | 0 | 152.55 | 0 | 0 | 100.832 | 0 | |
1.3439 | 0 | 15.26 | 0 | 0 | 1.344 | 0 | |
1.0226 | 0 | 1.51 | 0 | 0 | 1.023 | 0 | |
20.5061 | 0 | 45.765 | 0 | 0 | 20.506 | 0 | |
28.652 | 0 | 30.51 | 0 | 0 | 28.652 | 0 | |
1.7583 | 0 | 3.05 | 0 | 0 | 1.758 | 0 | |
0.0616 | 0 | 0.09 | 0 | 0 | 0.062 | 0 | |
0.044 | 0 | 0.12 | 0 | 0 | 0.044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242 | 0 | 0 | 0 | 0 | / |
2.332 | 0 | 8.913 | 0 | 0 | 2.332 | 0 | / |
5.385 | 0.0682 | 9.911 | 0 | 0 | 5.453 | 0.068 | / |
6.5382 | 0.0326 | 22.106 | 0 | 0 | 6.571 | 0.033 | / |
0 | 0 | 0.0074 | 0 | 0 | 0 | 0 | / |
0 | 0 | 1.65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车间南侧镭雕、镭焊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2套(静电除尘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正常 | ||
点胶烘干废气、车间北侧镭雕、镭焊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点胶烘干废气分区收集后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和车间北侧镭雕、镭焊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中部。厂房配备完好的隔声门窗,生产时保持门窗紧闭;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采用不同大小和材质的容器安全包装;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并在包装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识;设置防雨、防火、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裝置;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设施,确保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过滤网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合格品、除尘灰出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已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环保标志牌,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设置了防雨、防火、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裝置;设置了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依托现有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依托现有项目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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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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