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茧丝绸市场稳定,增强行业调控能力,****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茧丝办)拟参照公开招标方式,于近期开展2024年中央储备生丝收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收储方
国家茧丝办。
(二)收储代理机构
****。
(三)收储数量、品种和质量规格要求
1.本次共收储中央储备生丝数量1000吨。
2.2024年生产的干茧丝(白色),等级5A级及以上300吨,等级4A级700吨,规格均为20/22D;符合标准公量要求,商检合格。
3.桩口整齐,包装整洁,铅封规范完好。
4.中央储备生丝入库前实行到库检验。检验标准参照GB/T 35445-2017或ISO15625:2014《丝 生丝疵点、条干电子检测试验方法》,由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抽检样丝不予退还。
(四)标的要求
1.本次收储设167个标的,每个标的为一个独立投标单元。
2.每个标的数量为10批(约6吨)。
3.每个企业最高投标数量为5个标的(50批,约30吨)。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
(二)直接从事缫丝生产加工,具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和规模生产能力,生丝年产能200吨以上。
(三)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资格审核资料
潜在投标单位应填写《2024年中央储备生丝投标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于7月1日前提交省级茧丝办。
四、资格审核程序
(一)省级茧丝办按照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单位进行初审,于7月3日前将本省(区、市)初审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汇总表及其《审核表》报国家茧丝办。
(二)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投标单位,国家茧丝办于7月5-7日在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国家茧丝办)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国家茧丝办提交经行政或司法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国家茧丝办将据实按规定处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企业,进入投标阶段。
五、投标报价及递交
(一)本次中央储备生丝收储全部采用电子报价方式,不接受线下报价。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应在中机招投标网站注册,参与此次竞价,网址及操作方式另行通知。在填写投标价格后将自动生成《2024年中央储备生丝投标表》(见附件2)。投标单位打印自动生成的表格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在提交投标价格时同步上传扫描件,未提交扫描件的投标价格无效。
(三)投标价格为拟交售的标的生丝运至承储仓库地的交货价格(含税)。
(四)对扰乱收储秩序的企业或人员,取消其参与中央储备生丝交易的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单位应于7月12日15:00前,按每个标的6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设立的以下专户: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孙慧明 010-****9163、010-****0637(传真)
邮 箱:****@sina.com
开户银行:****银行****中心
账 号:812********541600000
****银行汇款水单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并注明“XX公司投标X(X代表数量)标的”字样。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价格解锁后,发现保证金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中标企业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在中标企业交售的生丝全部到库验收合格后,随货款一并退回。
(四)未中标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于开标后20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单位。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中央财政:
1.中标企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未与****签订《中央储备生丝购销合同(入库)》。
2.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条款履约的。
七、投标价格开启及评审
(一)投标价格开启时间和流程于7月5-7日在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国家茧丝办)网站公告。
(二)外聘专家、收储方代表和收储代理****委员会,开展投标价格评审。
(三)投标价格评审办法:
1.****委员会将所有合理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低者先得;报价相同时按递交投标价格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序。
2.根据投标报价排序,投标标价对应的标的生丝数量依次累加到167个标的。
3.中标的标的价格即为中央储备生丝的实际结算价格。
八、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一)国家茧丝办于7月中旬前将投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二)****向中标企业发送《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企业与****签订《中央储备生丝购销合同(入库)》。
(四)本次收储实行“送货到库、货到付款”。
(五)中标企业于签订合同后的45天内将全部标的生丝运送到中央储备生丝仓库,经检验合格入库后,统一结算。
(六)未按时交货的中标企业视为违约,解除已签订的《中央储备生丝购销合同(入库)》,没收中标企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三年内参与中央储备生丝交易的资格。
(七)中标企业凭标的生丝原始报检单、有效期内的原始商检证书正本、标的生丝清单电子版(含企业名称、批号、商检机构、检验证编号、出证日期、等级、公量)和《入库通知》,办理标的生丝入库。
(八)入库的标的生丝经检验不合格的,中标企业如在30天内进行更换,检验合格后据实结算;如未按要求更换,按违约处理。
(九)全部标的生丝到库并检验合格后,****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企业全部货款并退回投标保证金。
(十)中标企业承担标的生丝入库、运输及检验等费用。
本次中央储备生丝收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茧丝办。
联系人及方式:
收储方:国家茧丝办
联系人:李宝星
电话:010-****3851
邮箱:****@163.com
收储代理方:****
联系人:孙燕
电话:010-****8644
附件1-2024年中央储备生丝投标资格审核表
附件2-2024年中央储备生丝投标表
商务部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