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选候选人推荐如下: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
(2) 参选报价:含税价243000元人民币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完成
(5) 评审情况:本项目2024年6月26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3名。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排名第1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天演****公司
(2) 参选报价:含税价249000元人民币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完成
(5) 评审情况:本项目2024年6月26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3名。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天演****公司综合排名第2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 第三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铧铭****公司
(2) 参选报价:含税价246800元人民币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完成
(5) 评审情况:本项目2024年6月26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3名。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铧铭****公司综合排名第3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4年6月27日,共1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彭翔
联系电话:198****4931
邮箱地址:****@139.com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