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杭埠河治理工程(**市实施部分)补充设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105 地址:**市佛子岭路与梅山****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西茶谷观光码头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油坊店乡面冲村
四、项目基本情况
**西茶谷观光码头建设项目预测年客运量约5万人次。码头拟建设20个泊位,包括5个大型旅游船舶泊位、6个小型游船泊位、8个摩托艇泊位及1个海事备用船舶泊位。
用地面积为0.8663公顷,码头结构形式采用浮桥结构和台阶接岸。浮桥由浮箱、浮桥框架、面板等组成,分为主浮桥和支浮桥,支浮桥通过主浮桥固定和贯通。陆域主要建设候船平台、检票区、****中心、停车场、配电房等配套设施,辅以建设水电、绿化、景观设施等,形成完备的游客服务功能。
五、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类别为G5512内河旅客运输,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委员会令第7号)》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23年11月1日,****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23〕535号文对《**西茶谷观光码头建设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复;2023年11月28日,****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23〕692号文对《**西茶谷观光码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2023年11月28日,****审批局以金审许〔2023〕391号文对**西茶谷观光码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予以预审意见。
(二)规划符合性
工程建设符合《**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港总体规划(调整)》、《**港总体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县“十四五”旅游业规划》及**市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要求。
六、项目工程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
工艺说明:
1)首先进行场地清理,去除植被,进行路基修筑(本项目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使用要求,拓宽陆域现有3.5m宽沥青混凝土、长206m道路至6m宽、长206m)。根据土石方核算,此过程需要外购土方,没有弃方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扬尘。
2)本工程码头道路结构层自上而下分别采用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2cm 水泥稳定碎石、20cm 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本项目所需筑路材料(石料、砂料、水泥、沥青、石灰、钢材、木材等)均外购,不在项目地设置沥青拌合站、水稳和混凝土拌合站等临时工程,铺路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和噪声。
3)道路两侧根据高程变化设置1.5-3.0m变截面挡墙;然后回填路基,施工路面结构层,最后进行靠水面一侧护栏施工。
2、****停车场施工
场地清理完后,****服务中心及连接水域浮桥工程的台阶。
1****中心设计钢筋砼框架结构,共二层;****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办事大厅组成,供码头办公人员接待游客。
2)台阶铺设:采用 C25 混凝土台阶最高高程即后方道路,高程为 134.0m;在高程 127m 处设候船平台,台阶最低高程为 117.0m,浮桥利用台阶分级接岸,台阶台阶。先施工常水位以上,等水位下降之后,施工常水位以下部分
3)水电安装顺序:设备订购→设备安装→调试→投入运营。
3、浮桥工程
工艺说明:
总体工程遵从“先陆域组装,后水域连接”的一般原则,采用流水施工法;前期主要包括筹备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需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方案以及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工程测量平面与高程控制网点等方面;此过程,施工产污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运行噪声,以及土方开挖、机械、设备进场运输时引起扬尘。
(二)营运期工艺
本项目**西茶谷观光码头作为旅游客运码头,营运期满足游客水上休闲观光的游船停泊,旅行大****停车场,管理人员及游客的上下船,不涉及物料装卸工艺。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与地表水环境相关的污染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陆域施工废水、水上吊机抛锚固定时对水域扰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污水处理设置处理;设置2个隔油沉淀池(规模20m3)处理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由于浮桥吊装时间较短,对水库水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及其附近水域的底质逐渐恢复平静,****水库的影响也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码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用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同经混凝沉淀后处理达标的初期雨水进入回用水池(容积约为125m3),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用于绿化喷洒,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车辆尾气等。其中以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主要来源于施工材料运输、装卸、堆放,以及施工作业等过程。施工期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建筑工地喷淋“七个百分之百”措施。
营运期码头内无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产生,码头停车场设5个大巴车停车位、12个小车停车位,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旅行大****停车场产生的扬尘及汽车尾气(CO、HC、NOx)。车位较少,且露天空旷条件,周边绿化良好,建成后应在有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1)使用低噪音设备:选择低噪音施工设备和工艺,以降低噪音排放。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3)设置隔音屏障:在施工区和周边区域之间设置隔音屏障,以减少噪音传播。4)培训操作人员:对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噪音控制意识。5)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敏感点。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船舶发动机噪声。船舱内设有减振措施,加上船舱隔声后,并且夜间不营运;码头四周进行绿化,船舶进港时尽量减少鸣笛,放慢船速。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执行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等。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建筑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将施工、生活废弃物丢弃水域。采取以上措施后各项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及游客的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后,码头设置8个120L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中分区防渗要求,化粪池及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重点防渗要求,初期雨水池及回用水池采取一般防渗,办公区采取简单防渗。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在项目占地范围内的临时弃土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泥沙沉淀池,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对疏松土壤采取苫盖措施,避免受到降雨直接冲刷,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优选施工时间,早晨、黄昏和晚上是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段,禁止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营运期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做好巡回检查、消防队伍及设施的建设等,以预防和杜绝火灾发生。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方案,水域工程施工应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控制施工作业污染物排放,加强施工期和各种固体废物均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抛弃至水域中,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营运期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做好对工作人员及游客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及游客利用水上作业之便捕杀鱼类等水生生物。
八、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风险为施工期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等将产生少量含油废水及燃油泄漏。施工期油料用量很少,危险物质Q值远小于1,环境风险潜势为I,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几率和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应加强对进出港船舶的交通管理,确保进出码头、停靠的安全,避免码头前沿发生船舶碰撞事故;所有船型均使用电动船舶,禁止使用柴油等油类燃料;设置回用水池(容积约为125m3),确保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达标回用。并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设立突发****小组,完善风险防范能力。
九、环评主要结论
**西茶谷观光码头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旅游公共服务,符合**市及**县相关旅游规划。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但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管理,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消失。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减缓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在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强化环境管理,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