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富杰链条有限公司新建生产链条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67709H | 建设单位法人:陆耀清 |
杨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北桥街道永吴路2号西幢一楼东北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生产链条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9-C3459-其他传动部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北桥街道永吴路2号西幢一楼东北室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苏环建〔2023〕07第03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67709H001W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6770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667709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9MA2078E0XL | 竣工时间:2024-03-01 |
2024-03-02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为**项目,建设地址**市**区北桥街道永吴路2号西幢一楼东北室。 | 实际建设情况:为**项目,建设地址**市**区北桥街道永吴路2号西幢一楼东北室。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产不锈钢链条2万米、碳钢链条154万米、管钳链条14万米,共计生产链条17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产不锈钢链条2万米、碳钢链条154万米、管钳链条14万米,共计生产链条170万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冲压-热处理(委外)-甩毛刺及光亮-抛丸-初检-串片-装配-机检及断节-铆头-检验-上油-离心/光亮-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冲压-加热炉加热-冲压-热处理(委外)-甩毛刺及光亮-抛丸-初检-串片-装配-机检及断节-铆头-检验-上油-离心/光亮-包装入库 |
部分要求高的产品在冲压之后需要利用加热炉(电加热)加热到750℃,保温2小时,然后自然冷却,自然冷却后的工件,利用冲床冲压;较环评相比,增加一台加热炉,加热炉为电加热,无新增污染物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公司****处理厂)处理,执行**市****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建设单位应落实废气收集和净化技术,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上油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管理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报告表》中相应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放限值;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皂化液(900-006-09),废液压油900-218-08),废光亮液、除锈废液及滤渣(336-064-17),废油、废油桶(900-249-08),废包装桶、含油抹布(900-041-49),喷淋废液(900-007-09)。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15m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品、废玉米芯(不沾染油类)、废滤芯、废布袋、回收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10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公司****处理厂)处理,执行**市****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公司****处理厂)处理,执行**市****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 本项目上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建设单位已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品、废玉米芯、废滤芯、回收粉尘)经收集后由**聚****公司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废皂化液、废液压油、废光亮液、除锈废液及滤渣、废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市**区北****经济**社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设置1个一般固废仓库,面积为10m2,用于存放废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品、废玉米芯、废滤芯、回收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设置2个危废仓库,总面积为13m2,1#危废仓库面积为5m2,用于存放除锈废液及滤渣、废油、含油抹布、废油桶等危废;2#危废仓库面积为8m2,废皂化液、废液压油、废光亮液、废包装桶、喷淋废液等危废。较环评相比,危废仓库位置基本不变,都位于厂区北侧,面积减少2m2,企业拟增加处理频次,能满足危废暂存的需求;一般固仓库位置由车间中部调整为厂区北侧部位,面积为10m2,面积不变。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危废仓库场地的设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危废仓库设置了标志牌,现场配备了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地面与裙角均采用防渗材料建造,危废按照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且均放置于托盘内。 |
原环评中漏分析振动烘干粉尘,实际生产过程中,振动烘干机工作时会产生粉尘,已配备一台布袋除尘器,振动烘干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且验收监测数据表面,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环评及批复中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在该范围内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运营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明确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频次、培训演练等具体实施要求,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你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起点已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企业于2024年05月23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20507-2024-133-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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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水喷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3排放限值 | 水喷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按规范监测 | ||
布袋除尘器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布袋除尘器 | 按规范监测 | ||
滤芯除尘器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滤芯除尘器 | 按规范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振,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隔声减振,合理布局 | 按规范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皂化液(900-006-09),废液压油900-218-08),废光亮液、除锈废液及滤渣(336-064-17),废油、废油桶(900-249-08),废包装桶、含油抹布(900-041-49),喷淋废液(900-007-09)。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15m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品、废玉米芯(不沾染油类)、废滤芯、废布袋、回收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10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 本项目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品、废玉米芯、废滤芯、回收粉尘)经收集后由**聚****公司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废皂化液、废液压油、废光亮液、除锈废液及滤渣、废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市**区北****经济**社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设置1个一般固废仓库,面积为10m2,用于存放废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品、废玉米芯、废滤芯、回收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设置2个危废仓库,总面积为13m2,1#危废仓库面积为5m2,用于存放除锈废液及滤渣、废油、含油抹布、废油桶等危废;2#危废仓库面积为8m2,废皂化液、废液压油、废光亮液、废包装桶、喷淋废液等危废。较环评相比,危废仓库位置基本不变,都位于厂区北侧,面积减少2m2,企业拟增加处理频次,能满足危废暂存的需求;一般固仓库位置由车间中部调整为厂区北侧部位,面积为10m2,面积不变。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危废仓库场地的设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危废仓库设置了标志牌,现场配备了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地面与裙角均采用防渗材料建造,危废按照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且均放置于托盘内。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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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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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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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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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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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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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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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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