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公安局处置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二次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 ******局处置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二次拍卖公告 [下载出让公告] | |||||
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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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需要提交资料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6-26 17:00:00 | |||||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7月3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开标室,举办专场拍卖会。详细资料见《评估报告》和拍卖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巴河但店采区非法采矿案扣押的黄砂一批,共约50004.63吨,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参考价约231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标的展示地点: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17时整截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日前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公司提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报名微信号:136****8772 联系地址:****(**省**县风城二**林馨家园A栋一楼) 联系电话:136****8772(丁经理) 189****4883(朱经理)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由于汛期到来,防止标的损失,现已转场存放。 本次拍卖标的数量以过磅为准,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规格、品质等现状及相关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参加竞拍前,应确认运输路线。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保管、装、卸及运输保障、损耗、费用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日付清成交价款。付清成交价款后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和标的所在地将标的领取完毕,领取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保证金缴纳专管帐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港支行 账 号: 171********012011 二0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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