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处理厂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建设项目
选址: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479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44.94亩,总建筑面积2474.55平方米。主要建设1****处理厂,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0.3万吨/日,即主要综**池、沉砂池、精细格栅、一体化IFAS池、深度处理池及污泥池、综合设备间、实验与监控用房、仓库、机修、门卫室、计量槽等建构筑物。
污水处理厂收****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B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全部回用,不外排地表水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三环路东侧(金卓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小镇智慧城6-3-402)
联 系 人: 张** 联系电话:0315-****187
电子邮箱: ****@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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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2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