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改审批〔2024〕131号
****科技局关于**县
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及碳中和
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及碳中**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县规划部门审核划定的位置按规划指标建设**县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及碳中**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地址:**县域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对县域公共机构进行节能降碳改造,拟改造34幢县直办公场所屋顶,面积11.53万平方米。进行公共设施节水、节气、绿电、保温改造,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分项计量能耗信息化实时监测系统。实现年节约电量66万度,年产生绿电2200万度,年节约标煤1.8万吨,年减碳2.25万吨。
五、项目总投资:20500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依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造成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年
七、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特此批复
****科技局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县政府办、****建设局、******局、****环境局、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