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研究决定,对前童镇柘湖杨村上杨马郎平茶山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童镇柘湖杨村上杨马郎平茶山承包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县前童镇柘湖杨村上杨马郎平茶山
3、项目内容:上杨马郎平茶山面积约28亩左右(范围为****头坑,南至上杨田,西至九树坑路,北至田、坑)。注:上述面积不重新复量。(意向投标人可在报名前对本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的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包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4、承包期限:15年半,半年为创建期免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半止。
5、承包底价:3500元/年。
6、承包要求:承包期内可以把原有的老茶树挖掉种植果树花木,但泥土不可外运,不得挖塘搞养殖,****牧场,饲养猪牛羊、鸡鸭鹅等,不得私拉电线,也不能用于建筑或其他建设用地。不得荒芜,如出现荒芜,招标人有权收回承包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合同期满后地上作物及基础设施均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
7、竞标方式: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在******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竞标报价中标,中标人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3、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 3日16:30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2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3****1610
5、竞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
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抵最后一年承包款。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竞标而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竞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 4 日09:30 时整(**时间),逾期递交的竞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老车站对面城建办三楼)。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抵最后一年承包款,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七、承包款的支付
先付后用,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租款,以后每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如拖延租金支付的每天按实欠租金的20%缴纳滞纳金,恶意拖延支付租金超过1个月的视作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权,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市**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
1、凡参加投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土地承包要求。
2、承包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政府有关部门向承包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政府征用:在承包期限内,如遇招标人需****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则收回承包权,承包期提前中止,租金按实际承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征用或动用土地所获得的经济补偿/赔偿均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有违反因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承包人负赔偿责任;(注:部分承租区块涉及到征用的,按实际承租中标价,进行部分区块退还部分租金,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需无条件服从安排。)
4、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出借所承包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5、合同期满后地上作物及基础设施均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6、水、电、路等一切基础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自行安排,招标人配合承包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7、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8、中标人在开标中标后,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2000元(现金方式,开标会议结束当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办公地址:**县前童镇柘湖杨村
联系人:杨书记
联系电话:158****8899
招标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2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17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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