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窑遗址瓷石矿坑遗迹加固展示工程
1. 项目名称:**窑遗址瓷石矿坑遗迹加固展示工程
2. 标段名称:**窑遗址瓷石矿坑遗迹加固展示工程
3. 澄清或修改事项:
①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25条补充条款中“2、关于履约保证金、预付款和工程质保金,中标单位若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须是**省内具****银行(仅限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邮储银行)、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改修为“2、关于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
②招标文件中清单做了修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地址: **市**区迎春路745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龙
电话:133****44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马季
电话:133****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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