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4〕125号
关于大埕镇上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大埕镇上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推进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镇村基础设施配套水**村民人居生活质量。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大埕镇上东村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 入村大树节点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大树修剪养护,种植绿道缺失树木,入村大树节点东西两侧提升、入村大树节点林相改造、溪边两侧绿化提升等。建设规模为溪边两侧种植50株胸径15cm以上的**木,种植行道树,景观亭整体提升,增加景墙,增加宣传栏,增加树木指示牌,各个节点的总体提升等。2、供水管网提升建设内容为:安装给水管道PVC-U管DN200共1264米、PVC-U管DN160共2380米、PVC-U管DN110共3180米、PVC-U管DN75共1593米、PVC-U管DN50共4495米;安装消防栓24座;安装地面操作圆形立式闸阀井,排气阀井,管道警示带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408.68元,其中:工程费****685.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6560.53元、预备费187162.32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及镇村自筹资金中列支。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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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