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再生**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293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2000吨/年再生**回收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港中路26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0万元,****开发区大港街道港中路269号******公司标准厂房,**2000吨/年再生**回收项目。该项目设置卸料区、分拣区、破碎加工区、打包区,建设1条一般工业固废破碎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2000t/a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弃塑料包装、废塑料)分拣打包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长江;清洗废水采用网板格栅+收集池+混凝气浮+沉淀池+中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本项目装卸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在破碎机出口设置1个侧吸集气罩,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处理,一根15m高H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打包机、项目卸料、人工分拣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废布袋、除尘灰、清洗废水处理污泥,委外综合利用或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