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1日,《****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下达中省水利发展资金26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49万元,省级资金1793万元。下达绩效目标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座、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7.4km、山洪灾害防治—实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129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服务人口21.48万人、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63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1.资金分配情况
2023年2月9日,****水利局根据文件要求,完成《**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将2023年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市委第2届73次常委**意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通过水利发展资金系统,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资**排详见下表。
表1
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排表
项目类别 | 资金(万元) | ||
小计 | 中央 | 省级 | |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 412.0 | 342.0 | 70.0 |
中小河流治理—苏家堰堤防项目 | 1723.0 | 1723.0 | |
山洪灾害防治 | 54.0 | 54.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50.0 | 150.0 | |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278.0 | 278.0 | |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 | 25.0 | 25.0 | |
合 计 | 2642.0 | 849.0 | 1793.0 |
2.预算和绩效目标省内分解下达情况
****水利局根据川财农〔2022〕183号文件,制定《**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分解绩效目标到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表2
**市2023年绩效目标任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单位 | 实施内容 | 备注 |
1 | 2023****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青岗镇、大榆镇 | **** | 对青岗镇邓家沟、大榆镇木成沟2****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对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进行整治,**管理房、雨水情监测预警系统等。 | |
2 | **市桃花河苏家堰段防洪治理工程 | 香山镇 | ****保护中心 | 综合治理**市桃花河苏家堰段7.43km,**堤防4段,总长2515.77m。 | |
3 | **市2023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项目 | 相关监测点位 | ****水利局 | 实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对13处监测站点优化调整,25处监测站点更新改造,**1处自动水位站,完成监测软件平台升级。 | |
4 | **市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大榆、洋溪、香山、天仙、**、沱牌、瞿河等镇 | ****总站 | 对木孔坝村集中供水站、洋溪镇新溪集中供水站、香山镇**集中供水站、天仙镇天和集中供水站、瞿河镇碧庄供水站、****水厂、****水厂等7处村镇供水工程消毒设备、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水泵、闸阀、管道进行维修养护。 | |
5 | **市2023****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全市20个镇 | ****政府 | 对罗家埝、钟家店、上游、土地垭、牌坊沟等63座水库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及雨水情测报、管理房等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 | |
6 | **市2023年山洪灾害设施维修养护 | **市 | ****保护中心 | 对****监测站、预警平台、会商系统开展维护,确**洪灾害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及时预警。 |
1.2023****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对青岗镇邓家沟、大榆镇木成沟2****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对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进行整治,**管理房、雨水情监测预警系统等。项目于2023年4月3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完工,2023年12月10日完成完工验收,完成投资4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2万元,省级资金70万元。
2.**市桃花河苏家堰段防洪治理工程
综合治理**市桃花河苏家堰段7.43km,**堤防4段,总长2515.77m。项目于2023年3月7日开工,2023年12月25日完工,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完工验收,完成投资172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723万元。
3.**市2023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项目
实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对13处监测站点优化调整,25处监测站点更新改造,**1处自动水位站,完成监测软件平台升级。项目于2023年4月25日开工,2023年11月3日完工,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完工验收,完成投资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万元。
4.**市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对木孔坝村集中供水站、洋溪镇新溪集中供水站、香山镇**集中供水站、天仙镇天和集中供水站、瞿河镇碧庄供水站、****水厂、****水厂等7处村镇供水工程消毒设备、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水泵、闸阀、管道进行维修养护。项目于2023年8月11日开工,2023年11月14日完工,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完工验收,完成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万元。
5.**市2023****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对罗家埝、钟家店、上游、土地垭、牌坊沟等63座水库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及雨水情测报、管理房等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项目于2023年6月16日开工,2023年12月26日完工,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完工验收,完成投资2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8万元,省级资金70万元。
6.**市2023年山洪灾害设施维修养护
对****监测站、预警平台、会商系统开展维护,确**洪灾害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及时预警。项目于2023年4月1日开工,2023年12月30日完工,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完工验收,完成投资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万元。
****财政局根据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按时完成水利发展资金拨付。
****水利局****政府预算工作经费,用于前期的申报、设计等。项目单位在项****政府申请债券资金来解决项目资金自筹。
1.《****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81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29号)、《**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3号)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3.《****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758号);
4.纳入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支出方向实施项目的相关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可研、初设等批复文件、项目招标、监理、施工和验收等建设管理有关资料,水利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5.各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绩效目标调整报备和分解下达相关文件、实施项目的财评、资金到位、资金拨付、审计等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依据。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批复的绩效目标及相关指标,按照《****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758号)要求,通过材料核查、座谈询问、问卷调查、现场勘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无。
无。
2023年度,预算水利发展资金26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49万元,省级资金1793万元。到位中省水利发展资金26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49万元,省级资金1793万元,到位率100%。
表3
2023年度中央、省级、市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 批复预算数 (万元) | 扣除脱贫县资金后 | |||||||||
预算数(万元) | 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 市县财政资金到位率(%) | ||||||||
总投资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
合 计 | 2642.0 | 2642.0 | 849.0 | 1793.0 | 2642.0 | 849.0 | 1793.0 | 100 | |||
2023****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412.0 | 412.0 | 342.0 | 70.0 | 412.0 | 342.0 | 70.0 | 100 | |||
**市桃花河苏家堰段防洪治理工程 | 1723.0 | 1723.0 | 1723.0 | 1723.0 | 1723.0 | 100 | |||||
**市2023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项目 | 54.0 | 54.0 | 54.0 | 54.0 | 54.0 | 100 | |||||
**市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100 | |||||
**市2023****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278.0 | 278.0 | 278.0 | 278.0 | 278.0 | 100 | |||||
**市2023年山洪灾害设施维修养护 | 25.0 | 25.0 | 25.0 | 25.0 | 25.0 | 100 |
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中央+省级财政到位资金)/(中央+省级资金预算数)
市县财政资金到位率=市县财政到位资金/市县财政资金预算数
表4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分类 | 批复投资 (万元) | 完成投资(万元) | 投资完成率(%) |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其他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其他 |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
合 计 | 849 | 1793 | 849 | 849 | 1793 | 1793 | 100 | 100 | ||||||
2023****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342 | 70 | 342 | 342 | 70 | 70 | 100 | 100 | ||||||
**市桃花河苏家堰段防洪治理工程 | 1723 | 1723 | 1723 | 100 | 100 | |||||||||
**市2023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项目 | 54 | 54 | 54 | 100 | 100 | |||||||||
**市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150 | 150 | 150 | 100 | 100 | |||||||||
**市2023****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278 | 278 | 278 | 100 | 100 | |||||||||
**市2023年山洪灾害设施维修养护 | 25 | 25 | 25 | 100 | 100 |
注:1.根据扣除脱贫县资金后的投资(A)、完成投资(B)(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计算投资完成率(B/A);2.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3.脱贫县参照此表单独统计
表5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拨付情况表
分类 | 到位资金(万元) | 预算拨付(万元) | 拨付率(%) |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
2023****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342 | 70 | 177 | 291.8 | 0 | 0 | 52% | 85% |
**市桃花河苏家堰段防洪治理工程 | 1723 | 416 | 1218.48 | 24% | 71% | |||
**市2023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项目 | 54 | 16.35 | 46.87 | 30% | 87% | |||
**市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150 | 77.88 | 139.42 | 52% | 93% | |||
**市2023****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278 | 150 | 256 | 54% | 92% | |||
**市2023年山洪灾害设施维修养护 | 25 | 17.5 | 0 | 70% | ||||
合计 | 849 | 1793 | 421.23 | 771.59 | 416 | 1218.48 | 31.68% | 75.32% |
注:1.根据扣除脱贫县资金后的投资(A)、到位资金(B)(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计算预算拨付率(B/A);2.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3.脱贫县参照此表单独统计
一是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的如期完成和投资方向。二是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依据,监理审查,经业主审批后支付。三是严格结算前对原始凭证的审查,确保会计入账资料的规范性。****财政局参与监督,保证经费的安全正常使用,****水利局印发了《**县水利发展资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射水发〔2017〕112号),加强资金管理。
项目分别由****、****保护中心、****总站、****政府作为项目建设业主(见附件1:**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分配表)。各建设业主根据单项合同估算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招标规模以下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在保障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和财政报账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绩效管理
2023年2月21日,****水利局根据川财农〔2022〕183号文件,制定《**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分解绩效目标到各项目。2023年4月20日,****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绩效目标及自评材料的报送情况及时、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四制”建立与执行。
1.项目数量指标
根据批复绩效目标及调整报备或报批后的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座、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7.4km、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个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129处、小型水库维修养护63座、山洪灾害防治防治设施维修养护1个县。
(2)质量指标
截至2024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哒100%,工程合格率100%,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
(3)时效指标
截至2023年底,投资完成率达到80%,预计到2024年6月底,投资完成率达到100%。
表6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分 类 | 实施项目数(个) | 项目 完工率 (%) | 项目 验收率 (%) | ||||
总数 | 项目 开工 | 项目 完工 | 完工 验收 | 验收 合格 | |||
合 计 | 6 | 6 | 6 | 6 | 6 | 100 | 100 |
2023****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市桃花河苏家堰段防洪治理工程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市2023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项目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市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市2023****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市2023年山洪灾害设施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注: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脱贫县参照此表单独统计
(4)项目成本指标
所有项目成本均控制在批复及合同投资内。
1.总体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新增供水能力6.3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0.1764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7.056万公斤、保护耕地面积0.595万亩。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0.09万人、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0.18万人、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1.49万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21.48万人、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13.63万人。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已良性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2.中小河流治理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保护耕地面积0.25万亩。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0.18万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中小河流治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了人与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已良性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3.小型水库建设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新增供水能力6.3万立方米、保护耕地面积0.105万亩。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0.09万人。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已良性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4.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改善灌溉面积0.1764万亩、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7.06万公斤、保护耕地面积0.24万亩。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21.48万人、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13.63万人。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已良性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5.山洪灾害防治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1.49万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中小河流治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了人与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已良性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项目建成后,通过走访、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工程受益主体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并填写了满意度调查表,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60份,平均分数为94.97分,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4.97%,见表7。
表7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分类 | 调查问卷数 (份) | 平均满意度 (分) | 备注 |
合计 | 60 | 94.97 | |
2023****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10 | 97 | |
**市桃花河苏家堰段防洪治理工程 | 10 | 95.5 | |
**市2023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项目 | 10 | 94 | |
**市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10 | 95.5 | |
**市2023****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10 | 92 | |
**市2023年山洪灾害设施维修养护 | 10 | 95.8 |
注: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通过自评,我市完成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投资2642万元,完成各项绩效目标,资金管理方面未出现重大问题,项目实施成效基本符合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要求,政策目标实现,自评分100分,结论为优秀。
总结本市(州)、县(市、区)总体与各支出方向绩效自评得分情况、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成效、情况等。
绩效自评报告正式****水利局门户网站公开。
在监督检查、稽察等各类检查和绩效自评过程中未发现资金问题。
1.**市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自评表
2.**市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具体支出方向绩效自评表
3.**市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4.**市2023年度项目管理台账
5.**市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6.《****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
7.《****水利局 ****财政局关于审定<<>**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请示》(射水〔2023〕26号)
8.****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届73次第73期
****水利局 ****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