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持续改善**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全市活性炭吸附装置和活性炭使用处置,有效控制VOCs排放。我局拟采购**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开展VOCs治理活性炭处理设施整治工作。具体项目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二
项目服务对象
使用活性炭设施的工业企业(约214家)
三
项目服务内容
(一)组织培训
组织全市使用活性炭设施企业开展培训会,对照《**省活性炭使用管理常见问题工具书》,对活性炭选用、活性炭装置工艺类型、活性炭装置日常维护使用等方面进行解读,一并告知企业提前准备活性炭使用的相关文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活性炭设施的环评审批文件、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文件、活性炭检测报告、活性炭更换记录、装置维护记录、最近一次活性炭购买发票、废活性炭台账、规范存储的废活性炭、最近一次废活性炭处置的联单等。
(二)入户调查
对使用活性炭设施企业开展入户排查,重点排查企业废气收集系统、废气预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选用、活性炭选用、其他管理要求等是否符合要求;对现场存在问题提整改要求,指导企业规范运行活性炭设施、及时足量更换活性炭,确保处理VOCs废气功能正常使用,并填写入户排查表。
(三)信息采集
对全市工业企业活性炭设施张贴二维码,同步开展“蓉e换”平台信息采集工作,指导企业填报“蓉e换”平台。
(四)问题移交
对排查入户发现未及时更换活性炭的企业、设施运行不规范行为、环境违法线索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五)完成时间
2024年7月21日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报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
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检查大气污染源时开展与检查无关的活动,****环境局名义推荐产品和服务。
六
程序和方式
(一)报价
采取线下密封报价。有意向单位按相关要求进行报价,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并于2024年7月1日17:00时前将报价情况加盖公章书面报我局(扫描电子件报QQ邮箱:****@qq.com)。超出规定时限报价/递交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二)比价
评审小组成员通过查看报价材料内容进行资格审查、报价评定,在满足我方服务需求的情况下,选择整体价格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若期限届满后报价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少于3个的,本次询价无效。
(三)签订合同
比价结束后,根据评**果发出成交公告,签订服务合同。
七
资质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四)按照技术和服务要求提供证明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件及为本项目所制定的详细方案。
(五)**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单。
上述资质材料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附件:**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单 **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
**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