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市禅**里水上麦村东街五巷1号住宅(旧办公楼升级改造)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日
**市禅**里水上麦村东街五巷1号住宅(旧办公楼升级改造)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人民币,元) |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 计划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 | ****901.14 | 蔡巧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粤244********0448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粤**B(2022)****387 | 2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建设局 佛****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 **市禅**石湾镇街**水村上麦
联系人:麦先生
电 话 :0757-****35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联系人:杨冬红
电 话:0757-****8785
传 真:0757-****8785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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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