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单位庭院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单位庭院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3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县主**33所机关单位及25所学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雨水管道31661米,污水管道27299米,并对破除地面进行恢复。2.1.2 建设地址:**县主**。2.1.3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2个月2.1.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 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1 00:00至2024-05-27 23:59(**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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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单位庭院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废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县主**33所机关单位及25所学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雨水管道31661米,污水管道27299米,并对破除地面进行恢复。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2个月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项目废标原因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天雄路东段** 邮 编:056900 电 话:0310-****080 联系人: 刘俊
地 址:******广场A座1109室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5328 联系人:王卓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