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委员会、物业公司,各燃气用户:
****工作部署,2023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对餐饮燃气用户、居民家庭用户开展安全用气排查,在排查中发现,部分燃气用户存在擅自安装、改装、拆除、迁移固定燃气设施等行为,给安全供用气埋下严重隐患。为规范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遵守安全用气规则,防范燃气事故,现就进一步规范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在受理业主装修申请过程中,要提醒和告知,要求业主要规范室内燃气管道工程设计。
二、室内燃气管道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相关规定: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三、室内燃气支管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1.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2.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3.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四、****委员会、物业公司要加**全用气知识、常识宣传,指导燃气用户知晓并接受燃气管道设施应规范安装和注意日常维护的常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安装室内燃气管道设施建设。
五、燃气用户要严格执行《**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迁移固定燃气设施的,应当向管道燃气经营者提出申请,并按照国家有关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六、各燃气用户要自觉遵守安全用气规则,房屋装修前要制定室内装修方案,把燃气设计、施工标准纳入装修方案中,规范工程设计和施工,加强质量监管,保障燃气管道施工质量。
****建设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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