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三标段)中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2024****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三标段) |
中标人名单
1 | ****0490MAAK9277XC | **** | 总价 | 人民币****855元 |
2 | ****0400MA6DNNRMXJ | **宏****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696.99元 |
3 | ****0490MA6HUDQ75F | 贵****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733.83元 |
镇宁自治县2024****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三标段)中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2024****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三标段)(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于2024年6月27日在****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0490MAAK9277XC
投标报价:****855.00元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宏****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0400MA6DNNRMXJ
投标报价:****696.99元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贵****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0490MA6HUDQ75F
投标报价:****733.83元
公示期至2024年6月30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6月27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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