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景观工程石材、车棚、球场等材料采购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项目景观工程石材、车棚、球场等材料采购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7日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项目景观工程石材、车棚、球场等材料采购工程(二次)
最高限价费率:按建设单位审定下浮后的税后金额下浮15.7%
采购需求:****中心项目景观工程所能用到的所有石材、车棚、球场等材料采购,具体工程量及规格型号详见设计图纸。暂估金额约9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建设方及总包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 17:30
2.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线提交。
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查阅招标文件。获取招标采购资料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支付账户:账户名称:****,账号:3405 0164 2201 0000 1081,开户行:建设银行**桓谭路支行,报名审核联系人:卢会计,181****5886;后期开具发票联系人:卢会计,181****588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10点00分(**时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线提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须办理CA锁,其中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申请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
2. 本次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解密、询标等通过系统在线方式完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方式:178****8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梅苑路 66 号**河畔(北区)116 幢 101 室
联系方式:0561-****182,181****5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 话:0561-****182,181****5886
****中心项目景观工程石材、车棚、球场等材料采购工程(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项目景观工程石材、车棚、球场等材料采购工程(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政务区**路与******中心3幢711室
中标金额(费率): 按建设单位审定下浮后的税后金额下浮18.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费率) |
1 | 红、绿色硅 PU 地面 | / | 5mm | 800m2 | 按建设单位审定下浮后的税后金额下浮18.1 % |
2 | 芝麻灰机切面花岗岩道牙 | 禹诚 | 600*200*150 | 3000m | |
备注:其余详见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次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上同步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
联系方式:178****8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佳铭
电话:181****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