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常熟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沙家浜门站至中电常熟电厂)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1MA21B9C379 | 建设单位法人:毛晋潇 |
多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漯**汇区 |
**市常****工业园区南新路1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电**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沙家****电厂)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511-D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19 |
苏行审环评〔2021〕203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22.586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1MA21B9C37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348292G | 验收监测单位:**华睿****公司 |
****0191MA1XF50Q7R | 竣工时间:2024-02-29 |
2023-03-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05 |
2024-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28aU8D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条长度约为7公里的城镇燃气输气管道,设计压力4.0MPa,管径DN610,设计输气量20×108Nm3/a,起****公司沙家浜门站,沿常台高速G1522北侧敷设,终点为****公司****电厂末站 | 实际建设情况:1条长度为6.13公里的城镇燃气输气管道,设计压力4.0MPa,管径DN610,设计输气量10×108Nm3/a,起****公司沙家浜门站,沿常台高速G1522北侧敷设,终点为****公司****电厂末站 |
因线路优化,管线总长度变短;考虑目前用气量未饱和,实际建设中减少输气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条城镇燃气输气管道 | 实际建设情况:1条城镇燃气输气管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生活污水排放;施工生产废水采取沉淀等措施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间不得有废水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选用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进入工区,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线维护及互通计量清管站(待中电**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投产后将其拆除)临时运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放空次数,站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注重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区的声环境保护,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确保互通计量清管站临时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妥善收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得向外环境排放,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各种施工作业范围,涉及穿越作业采用无害化方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开展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最大程度减少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均不得涉及各类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根据施工总结和现场踏勘,本项目无施工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采取沉淀等措施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无废水排放。 二、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总结和现场踏勘,本工程施工期执行了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监测结果表明,互通计量清管站厂界和站内的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均满足**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 三、已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根据施工总结和现场踏勘,本工程施工期未发生噪声的扰民事件;本次监测结果表明,互通计量清管站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试运行阶段数据,本工程清管粉末3年清理1次,每次产生量在80~100kg之间;分离器检修粉末8年清理1次,每次产生量在30~50kg之间,均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五、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涉及穿越作业均采用定向钻无害化方式,施工结束后也及时对临时占用土地进行地貌恢复。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不涉及各类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六、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工程管道全程安装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能够对整条输气管道实施远距离的数据采集、监视控制、安全保护和统一调度管理。公司设有突发****领导小组,合理配备应急物资,且向输气管道沿线居民宣传有关安全环保知识。 |
根据试运行情况,清管和分离器检修时实际产生的固废量均降低,同时因实际固废产生量降低,项目设置的1座地埋式排污池体积由2m×2m×2m减少至2m×1.5m×1.5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采用定向钻无害化穿越基本农田1处/400m;本工程大****花园新区(W,56.3m)和八字桥小区(NW,58.7m)。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定向钻无害化穿越基本农田1处/450m;本工程大****花园新区(W,43.6m)和八字桥小区(NW,113m)。 |
与环评阶段相比,因线路优化,实际建设时管线有调整,线路横向位移超过2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20.16%,未达到30%及以上,线位走向调整(包括线路配套设施如阀室、场站等建设地址发生调整)未导致新增大气或者声环境敏感目标数量发生变化,未导致新增的振动发生明显变化;未穿越或占用新的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内未新增除里程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外的永久占地;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即永久基本农田)路由发生变动,路由变动后永久基本农田的穿越长度增加12.5%,但由于变动后的施工方式仍为定向钻无害化穿越,故变动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明显增加,未导致对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区不利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明显增加;管道敷设方式仍以沟埋敷设和定向钻为主,穿跨越环境敏感目标的施工方案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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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 | 互通计量清管站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清管粉末和分离器检修粉末收集后均排入地埋式排污池进行存放,定期清运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清管粉末和分离器检修粉末收集后均排入地埋式排污池进行存放,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严格控制各种施工作业范围,涉及穿越作业采用无害化方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开展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最大程度减少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均不得涉及各类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 本工程涉及穿越作业均采用定向钻无害化方式,施工结束后也及时对临时占用土地进行地貌恢复。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不涉及各类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
表7 风险设施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事故发生。 | 本工程管道全程安装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能够对整条输气管道实施远距离的数据采集、监视控制、安全保护和统一调度管理。公司设有突发****领导小组,合理配备应急物资,且向输气管道沿线居民宣传有关安全环保知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沙家浜门站现有1根15米高的放空立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沙家浜门站现有1根15米高的放空立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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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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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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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开展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最大程度减少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用土地进行地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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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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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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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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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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