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兴瑞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阳极氧化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9MAACBBA69B | 建设单位法人:涂云强 |
涂云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辖区**区 |
****表面处理加工区2幢3-2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阳极氧化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市**区 ****表面处理加工区2幢3-2 |
经度:107.1219 纬度: 29.2017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4 |
渝(市)环准〔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5-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9MAACBBA69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9MAACBBA69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2MA5UMBWK03 | 竣工时间:2023-04-05 |
2023-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30 |
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论坛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2条阳极氧化电镀生产线,配套建设化验室、循环冷却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化学品储存间、原料区、成品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辅助、储运、环保工程,年表面处理面积约25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只建设了1#产能20万m2/a阳极氧化电镀生产线,2#产能5万m2/a阳极氧化电镀生产线暂未建设。 |
2#产能5万m2/a阳极氧化电镀生产线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化学抛光 回收 水洗 升降上挂 超声波除油 碱蚀 水洗 中和 水洗 阳极氧化 硬质氧化 水洗 超声波水洗+水洗 电解着色 水洗 染色 水洗 黑色 水洗 水洗 封闭 水洗 水洗 热水洗 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化学抛光 回收 水洗 升降上挂 超声波除油 碱蚀 水洗 中和 水洗 阳极氧化 硬质氧化 水洗 超声波水洗+水洗 电解着色 水洗 染色 水洗 黑色 水洗 水洗 封闭 水洗 水洗 热水洗 烘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生产线采取围闭措施,超声除油、碱蚀、化学除油等工序产生的碱雾通过顶吸方式收集,中和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顶吸+双侧槽边抽风”收集,化学抛光、阳极氧化、硬质氧化产生的硫酸雾通过“顶吸+双侧槽边抽风”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简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强化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项目碱液喷淋塔设置专用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 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铝氧化废水、除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等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表****处理中心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废水40%经表面处理加工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剩余60%经处理达到《**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XT/COSES02-2017)后排入**江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项目产生的废槽渣(液)、槽液净化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回用水制纯水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槽液滤材、废拖把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不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厂家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计和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生产线周围、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库房和碱液喷淋塔设置围堤,生产线镀槽两边槽口处设置高挡水板。依托表面处理加工区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系统,表****处理中心出现故障时,该项目应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要求减产停产,确保无事故废水外排。车间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物资。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生产线的镀槽架空,架空高度不低于0.8m,生产线下使用托盘防止生产过程中废水、镀液滴落地面,地面做三布六涂乙烯基重防腐处理。1#及2#生产线分别设置托盘、托盘按铝氧化废水、除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分区设置,1#线托盘有效容积30m3、2#线托盘有效容积10m3,托盘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并根据其废水种类接入铝氧化废水、除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管网。 镀槽放置在平台上、工件(滴漏散水)下挂或转移处设置接水盘,相邻两镀槽作无缝连接、镀槽槽口设置挡水线,挡水线宽于镀槽20cm,高度不小于20cm。过滤机、冷水机、酸雾处理塔、纯水机设置接水盘,接水盘深度不小于10cm。 明管敷设,重力导排,按水质管网分类收集,箭头指明流向 车间电镀生产区域内、化学品存放区地面及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储存间裙角范围全部按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渗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设计防渗方案;防腐层参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的相关要求,地面采用三布六涂乙烯基作防腐防渗漏处理 化学品暂存间设置围堤,围堤有效容积≥1.0m3。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线架空高度为1.8米,1#线托盘有效容积为59.1m3,接水盘深度为20cm,化学品暂存间设置托盘,有效容积约为1.4m3,其余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生产线架空设置,下方设置接水托盘;车间电镀线作业区、化学品储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车间地面清洁尽量采用拖把:杜绝地面冲洗。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9551.25 | 19983.2 | 0 | 0 | 9551.25 | 9551.25 | |
0 | 0.186 | 0.8175 | 0 | 0 | 0.186 | 0.186 | |
0 | 0.013 | 0.1308 | 0 | 0 | 0.013 | 0.013 | |
0 | 0.001 | 0.0049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2 | 0.2452 | 0 | 0 | 0.02 | 0.02 | |
0 | 0 | 0.0005 | 0 | 0 | 0 | 0 | |
0 | 0 | 0.0001 | 0 | 0 | 0 | 0 | |
0 | 10575 | 13500 | 0 | 0 | 10575 | 1057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2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55 | 0.112 | 0 | 0 | 0.045 | 0.04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酸雾处理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6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标准 | 项目1#阳极氧化生产线超声波除油、碱蚀、化学除油槽碱雾采用顶吸进行收集,化学抛光、氧化、硬质氧化产生的硫酸雾,中和产生的氮氧化物采用槽边侧吸+顶吸进行收集,经管道由风机引至酸雾处理塔中采用三层碱液循环喷淋后达标后由 2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 | 2024.****.17-4.18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风机水泵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等 | 2024.****.17-4.18开展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生产线架空设置,下方设置接水托盘;车间电镀线作业区、化学品储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车间地面清洁尽量采用拖把:杜绝地面冲洗。 | 项目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生产线架空设置,下方设置接水托盘;车间电镀线作业区、化学品储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事故水收集系统;车间地面清洁尽量采用拖把:杜绝地面冲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槽渣(液)、槽液净化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回用水制纯水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槽液滤材、废拖把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不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厂家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项目产生的废槽渣(液)、槽液净化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回用水制纯水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槽液滤材、废拖把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不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厂家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计和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生产线周围、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库房和碱液喷淋塔设置围堤,生产线镀槽两边槽口处设置高挡水板。依托表面处理加工区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系统,表****处理中心出现故障时,该项目应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要求减产停产,确保无事故废水外排。车间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物资。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生产线的镀槽架空,架空高度不低于0.8m,生产线下使用托盘防止生产过程中废水、镀液滴落地面,地面做三布六涂乙烯基重防腐处理。1#及2#生产线分别设置托盘、托盘按铝氧化废水、除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分区设置,1#线托盘有效容积30m3、2#线托盘有效容积10m3,托盘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并根据其废水种类接入铝氧化废水、除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管网。 镀槽放置在平台上、工件(滴漏散水)下挂或转移处设置接水盘,相邻两镀槽作无缝连接、镀槽槽口设置挡水线,挡水线宽于镀槽20cm,高度不小于20cm。过滤机、冷水机、酸雾处理塔、纯水机设置接水盘,接水盘深度不小于10cm。 明管敷设,重力导排,按水质管网分类收集,箭头指明流向 车间电镀生产区域内、化学品存放区地面及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储存间裙角范围全部按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渗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设计防渗方案;防腐层参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的相关要求,地面采用三布六涂乙烯基作防腐防渗漏处理 化学品暂存间设置围堤,围堤有效容积≥1.0m3。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 生产线架空高度为1.8米,1#线托盘有效容积为59.1m3,化学品暂存间设置托盘,有效容积约为1.4m3其余均与环评一致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铝氧化废水、除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等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表****处理中心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废水40%经表面处理加工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剩余60%经处理达到《**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XT/COSES02-2017)后排入**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铝氧化废水、除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等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表****处理中心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废水40%经表面处理加工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剩余60%经处理达到《**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XT/COSES02-2017)后排入**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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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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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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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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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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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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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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