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公告内容
致:****公司、******公司、**省****公司、福****公司、**三****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华****公司
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业务技术用房土地****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开发区人民法庭业务技术用房土地平整项目总造价约为12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开发区人民法庭业务技术用房土地平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当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74元(其中暂列金额6005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按照县委巡察组《****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8日00:00:00至2024年7月2日23:59:59,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5191
4.2. 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务****公司(138****5560)。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豪泰欣****公司银行账号(开户名称:**豪泰欣****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50********700001902)等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转账至**豪泰欣****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等信息发邮件至**豪泰欣****公司的电子邮箱(****@qq.com),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8.00%(含)~10.00%(不含)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7月8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com/)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县城南镇,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电话:158****4395,传真:/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翠江镇泗竹坑安置小区3幢108室,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电话:138****5560,传真:/
联系人: 小曾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广场1号楼4层
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021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6-27 17: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