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血液滤白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院拟对以下设备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正的进行,现将需求进行公示。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拟购置低温血液滤白柜1台,预算金额共计10万元,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军队采购网”(www.****.cn)列入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报价方提供所投产品的供货承诺书,承担在本项目中供货及售后服务法律责任。
(八)采购公告发布当月之前,报价供应商为法人授权委托代表缴纳的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十)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前未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其他说明:
(1)如对技术参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填写完毕后,反馈我部(提供逐页盖章的PDF版,同时提供Word版)。(反馈邮箱:****@163.com)
(2)纸质版逐页盖章后交至我部。
(3)技术参数最终需求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谈判文件为准。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参数异议不再另行答复。
六、联系方式
地 址:**省**市
联 系 人:贺助理、石助理
电 话:027-****1053 027-****1059
监 督 人:姚干事
电 话:02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