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66124Q | 建设单位法人:钱建武 |
王黎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工业园区黄金堆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园区 |
经度:115.****026 纬度: 28.26629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7 |
宜环环评〔2023〕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1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6612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466124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6MA36YTN33Y | 竣工时间:2024-05-18 |
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01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666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倍他米松中间体的生产较技改前生产步骤得到了延伸,由原有的5步合成技改变为12步合成,合成路线发生变化,合成的初始原料由16alpha-甲基-4,9(11)-二烯二酮变为9-羟基雄烯二酮,合成路线由转位、氰醇化、醚化、加成、还原技改为消除、醚化、甲基化、转位、脱氢、炔化、苯硫化、加成水解、酯化、溴羟化、环氧水解得到倍他米松中间体。本项目氢化可的松中间体的生产较技改前生产工艺路线产生了变化,技改前后均为5步反应,原有工艺采用9-羟基雄烯二酮为原料,经消除后再进行氰醇化,本次技改生产路线发生调整,将工序进行了调整,以9-羟基雄烯二酮为原料,经氰醇化后再进行消除,后续第3/4步反应醚化、加成工艺反应原理类似,第5步由置换技改为环氧水解,最终得到氢化可的松中间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倍他米松中间体的生产较技改前生产步骤得到了延伸,由原有的5步合成技改变为12步合成,合成路线发生变化,合成的初始原料由16alpha-甲基-4,9(11)-二烯二酮变为9-羟基雄烯二酮,合成路线由转位、氰醇化、醚化、加成、还原技改为消除、醚化、甲基化、转位、脱氢、炔化、苯硫化、加成水解、酯化、溴羟化、环氧水解得到倍他米松中间体。本项目氢化可的松中间体的生产较技改前生产工艺路线产生了变化,技改前后均为5步反应,原有工艺采用9-羟基雄烯二酮为原料,经消除后再进行氰醇化,本次技改生产路线发生调整,将工序进行了调整,以9-羟基雄烯二酮为原料,经氰醇化后再进行消除,后续第3/4步反应醚化、加成工艺反应原理类似,第5步由置换技改为环氧水解,最终得到氢化可的松中间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M预生化池+混凝气浮+复式兼氧池+一级A/O池+二级A/O池+沉淀+放流池。生产工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废气:深冷+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合并,通过DA004(25m)排放。锅炉废气:20m高烟囱。噪声:减震、隔声、消声、绿化等。固 废: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风险:101-102车间内设置环形沟且设置5*5m3事故收集池及相应导流槽;厂区北面设置总容积为570m3的事故收集池和总容积为385m3的初期雨水池;一、二厂区分别**事故池与初期雨水池,不相互共用,通过导流槽重力自流入厂区事故池。地下水:分区防渗、生产废水管网全程可视化,生活污水管网地埋设计。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含氰废水在经“双氧水”破氰预处理,高浓工艺废水经多效蒸发+菌株混合发酵技术(MFES)预处理,经预处理的高浓废水进入高浓收集池+M预生化池,其他低浓度废水进入低浓收集池,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处理站“综合调节池+复式兼氧池+兼氧沉淀池+一级A池+一级O池+二沉池+二级A池+二级O池+三沉池+终沉池+放流池”处理,处理规模为900m3/d,****工业园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 废气:101-103车间:有组织酸性(碱性)工艺废气经“深冷+碱洗(酸洗)+氧化+碱洗+活性碳吸附”预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经“碱洗”预处理;处理后经通过DA004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站高盐高浓度废水经三效蒸****处理站废气经氧化+酸洗+碱洗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 项目燃气锅炉以天然气为原料,燃烧尾气经1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排放口安装消声器。 固废:依托二厂区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244m2,地面做防腐防渗,导流沟及收集槽;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最大贮存能力20t。 环境风险:101-102车间门口设阻水带,各车间用泵分别抽入101与102外三个10吨废水收集罐。废水收集罐再打入101车间外两个50吨罐。最后进入三效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站生化系统;厂区北面设置总容积为424m3的事故收集池和总容积为385m3的初期雨水池;一、二厂区分别**事故池与初期雨水池,不相互共用,通过导流槽重力自流入厂区事故池。 地下水:分区防渗、生产废水管网全程可视化,生活污水管网地埋设计。 |
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各车间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废气采取“深冷+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或其他更为成熟稳定工艺处理。项目燃气锅炉以天然气为原料,燃烧尾气经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实际情况为:101-103车间:有组织酸性(碱性)工艺废气经“深冷+碱洗(酸洗)+氧化+碱洗+活性碳吸附”预处理;无组织废气经“碱洗”预处理;处理后经通过DA004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站高盐高浓度废水经三效蒸****处理站废气经氧化+酸洗+碱洗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 项目燃气锅炉以天然气为原料,燃烧尾气经1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由于目前二厂区危废暂存间距离一厂区较远,不利于废气收集至一厂区处理,故二厂危废暂存间单独设置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排放,新增废气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更。危废暂存间废气: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项目环评及批复:氢化可的松中间体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氰废水,采用接收罐暂存,后采用泵打入反应釜,加入双氧水进行反应,生成碳酸氢钠和氨,废水中氰化物达到标准后与高盐高浓度废水合并;倍他米松中间体和氢化可的松中间体生产过程产生的高浓度废水与经预处理的含氰废水,经三效****处理站处理,该高浓度废水蒸****处理站。经预处理的各类废水与低浓度废水、生活污水等合并后进入综合调节池,****处理站“M预生化池+混凝气浮+复式兼氧池+一级A/O池+二级A/O池+沉淀+放流池”或其他更为成熟稳定工艺处理。 实际情况为:含氰废水经“双氧水”破氰预处理,高浓工艺废水经多效蒸发+菌株混合发酵技术(MFES)预处理,经预处理的高浓废水进入高浓收集池+M预生化池,其他低浓度废水进入低浓收集池,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处理站“综合调节池+复式兼氧池+兼氧沉淀池+一级A池+一级O池+二沉池+二级A池+二级O池+三沉池+终沉池+放流池”处理。 3、项目环评及批复:101-102车间内设置环形沟且设置5*5m3事故收集池及相应导流槽。 实际情况为:101-102车间门口设阻水带,一旦发生泄漏将废水阻隔在车间内,各车间用泵分别抽入101与102外三个10吨废水收集罐。废水收集罐再打入101车间外两个50吨罐。最后进入三效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站生化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7.757 | 0 | 0 | 0 | 7.757 | 7.757 | |
0 | 0.3 | 0 | 0 | 0 | 0.3 | 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76 | 0 | 0 | 0 | 0.76 | 0.76 | / |
0 | 0.216 | 0 | 0 | 0 | 0.216 | 0.216 | / |
0 | 3.8952 | 0 | 0 | 0 | 3.895 | 3.89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双氧水”破氰预处理,高浓工艺废水经多效蒸发+菌株混合发酵技术(MFES)预处理,经预处理的高浓废水进入高浓收集池+M预生化池,其他低浓度废水进入低浓收集池,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处理站“综合调节池+复式兼氧池+兼氧沉淀池+一级A池+一级O池+二沉池+二级A池+二级O池+三沉池+终沉池+放流池”处理 | 动植物油、*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三氯甲烷、氟化物、甲苯、乙苯、氰化物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二氯甲烷、*急性毒性参考《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本项目含氰废水在经“双氧水”破氰预处理,高浓工艺废水经多效蒸发+菌株混合发酵技术(MFES)预处理,经预处理的高浓废水进入高浓收集池+M预生化池,其他低浓度废水进入低浓收集池,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处理站“综合调节池+复式兼氧池+兼氧沉淀池+一级A池+一级O池+二沉池+二级A池+二级O池+三沉池+终沉池+放流池”处理,处理规模为900m3/d,****工业园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深冷+碱洗(酸洗)+氧化+碱洗+活性碳吸附” | 甲醇、二氯甲烷、丙酮、乙酸乙酯、TVOC排放浓度均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甲苯、环己烷、溴甲烷、乙苯、四氢呋喃、DMF排放浓度均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浓度达到**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恶臭(异味)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乙醇排放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C中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确定;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处理站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 101-103车间:有组织酸性(碱性)工艺废气经“深冷+碱洗(酸洗)+氧化+碱洗+活性碳吸附”预处理;无组织废气经“碱洗”预处理;处理后经通过DA004排放 | 已监测 | |
2 | 氧化+酸洗+碱洗 | 甲醇、二氯甲烷、丙酮、乙酸乙酯、TVOC排放浓度均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甲苯、环己烷、溴甲烷、乙苯、四氢呋喃、DMF排放浓度均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浓度达到**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恶臭(异味)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乙醇排放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C中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确定;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处理站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 ****处理站高盐高浓度废水经三效蒸****处理站废气经氧化+酸洗+碱洗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 | 已监测 | |
3 | 10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 燃气锅炉以天然气为原料,燃烧尾气经1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已监测 | |
4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甲醇、二氯甲烷、丙酮、乙酸乙酯、TVOC排放浓度均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甲苯、环己烷、溴甲烷、乙苯、四氢呋喃、DMF排放浓度均达到**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浓度达到**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恶臭(异味)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乙醇排放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C中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确定;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处理站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 危废暂存间废气: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分区防渗、生产废水管网全程可视化,生活污水管网地埋设计 | 分区防渗、生产废水管网全程可视化,生活污水管网地埋设计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01-102车间内设置环形沟且设置5*5m3事故收集池及相应导流槽;厂区北面设置总容积为570m3的事故收集池和总容积为385m3的初期雨水池;一、二厂区分别**事故池与初期雨水池,不相互共用,通过导流槽重力自流入厂区事故池 | 101-102车间门口设阻水带,各车间用泵分别抽入101与102外三个10吨废水收集罐。废水收集罐再打入101车间外两个50吨罐。最后进入三效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站生化系统;厂区北面设置总容积为424m3的事故收集池和总容积为385m3的初期雨水池;一、二厂区分别**事故池与初期雨水池,不相互共用,通过导流槽重力自流入厂区事故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二厂区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244m2,****处理站并升级改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二厂区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244m2,****处理站及扩建升级改造,****处理站工艺为“综合调节池+复式兼氧池+兼氧沉淀池+一级A池+一级O池+二沉池+二级A池+二级O池+三沉池+终沉池+放流池”处理规模为90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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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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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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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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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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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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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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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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