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拟对拥有的******公司等12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方式单户或组包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基准日:2024年5月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本金 | 利息 | 垫付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人/物 |
1 | ******公司 | 216,154,999.95 | 58,901,057.17 | 1,377,773.00 | 276,433,830.12 | ******公司、******公司、丁煜腾、张**、马秀枝 | 1.抵押人:******公司;抵押物:**市**区“天宝名都”项目商业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1012.23㎡、住宅(别墅)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184 .04㎡。 2.抵押人:****商贸****公司;抵押物:**市**区**路街道**路348-352号第3层359室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33.57㎡(未办理抵押登记)。 3.抵押人:王爱琴;抵押物:**市**区高新张苏滩549号2单元18-19层1801室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617.67㎡(未办理抵押登记)。 4.出质人:****公司质押物:****公司持有的债务人5000万股股权。 |
2 | **华盛****公司 | 83,067,513.81 | 12,412,000.58 | 0.00 | 95,479,514.39 | **县华盛房****公司、杨云兰、柴彦章 | 抵押人:**县华盛房****公司;抵押物:**县巩昌镇**路以北、渭州路以西金泰润园商业房产,建筑面积29103.45㎡。 |
3 | **古****公司 | 18,847,049.42 | 2,094,645.13 | 0.00 | 20,941,694.55 | 杨云兰、柴彦章、**县华盛房****公司、**县****公司、**华盛****公司、****酒店有限公司、**省****公司第二工程处 | 抵押人:**县华盛房****公司;抵押物:**县巩昌镇**路以北、渭州路以西金泰润园4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873.58㎡。 |
4 | ****公司 | 3,900,000.00 | 204,772.66 | 19,742.00 | 4,124,514.66 | 彭立帆、常鹏 | 抵押人:**远梦房****公司;抵押物:**县巩昌****花园B区9-101-201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219.04㎡。 |
5 | ********社 | 4,000,000.00 | 113,313.34 | 19,797.00 | 4,133,110.34 | 陈清、肖治平、何天熊、王锋、张凤亭 | 1.抵押人:**凤****公司;抵押物:**市**区内官镇**路1幢共计4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981.83㎡; 2. 抵押人:牛腾霄;抵押物:定****政府南路(博园帝景)3幢1单元1404室住宅,建筑面积140.66㎡。 |
6 | ****商贸****公司 | 3,500,000.00 | 125,536.07 | 17,841.00 | 3,643,377.07 | 肖磊 | 抵押人:****房****公司;抵押物:**市**区内官镇**路(原二院家属楼)1幢1层115室等商业房产,建筑面积642.55㎡。 |
7 | ****公司 | 4,196,733.33 | 208,931.77 | 20,870.00 | 4,426,535.10 | 李自平、**富泰****公司 | 1.抵押人:****公司;抵押物:**县巩昌镇南河以南,规划东环路西侧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880㎡。 2.抵押人:**富泰****公司;抵押物:**县巩昌镇崇文路以北**公馆4-101等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54.98㎡。 3.抵押人:**富泰****公司;抵押物:**县巩昌镇崇文路以北**公馆11-商铺101等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86.71㎡。 |
8 | ****商贸有限公司 | 212,784.00 | 1,252,023.83 | 349,322.00 | 1,814,129.83 | 马咬琪、马鹏飞、邵艳芳 | / |
9 | ******公司 | 3,319,117.92 | 2,148,502.25 | 29,279.00 | 5,496,899.17 | 张兆华、党辉 | 1.抵押人:张兆华;抵押物:**市**区高新雁南路18号7层701-703、705室,面积295.33㎡的办公用房; 2.抵押人:党辉;抵押物:**市岷山路福门豪景公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442.88㎡(未办理抵押登记); 3.抵押人:张兆华;抵押物:**市**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楼)1-1905室住宅,建筑面积209.87㎡(未办理抵押登记)。 4.抵押人:张兆华;抵押物:**市**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路386号第1单元11、12层1103室住宅,建筑面积225.96㎡(未起诉确权)。 |
10 | ****公司 | 11,825,700.00 | 1,159,953.19 | 0.00 | 12,985,653.19 | 温烁坤、温志雄、杨晓晨、王牧花 | 1.抵押人:杨晓晨;抵押物:****镇新**福铭御景商住小区A40-A53/C40-C53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091.22㎡。2.抵押人:杨晓晨;抵押物:****镇老****路住宅,建筑面积2541.84㎡(未办理抵押登记)。 |
11 | ****公司 | 4,702,273.33 | 3,079,176.98 | 0.00 | 7,781,450.31 | 周富堂、周锦堂 | / |
12 | 甘****公司 | 0.00 | 359,622.52 | 0.00 | 359,622.52 | 鲁彦祥、舒朝东 | / |
合 计 | 353,726,171.76 | 82,059,535.49 | 1,834,624.00 | 437,620,331.25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5月11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抵押物面积等信息以权利证书记载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债权及项下抵押物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7月25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cn)或《**经济日报》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931-****812;赵女士,联系电话:0931-****07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联系电话:093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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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