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我院受理的(2024)川1322民初1691号,**巨昇建设工程有限********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人民法院名录内符合资质条件、具备鉴定能力、状态正常的机构自愿报名参与竞争。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案号 | (2024)川1322民初169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申请鉴定人 | **巨昇建设工程有限**** | |||||
被申请鉴定人 | ****学校 | |||||
回避情形 |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 | |||||
案情简介 | 原告**巨昇建设工程有限****诉状称:****学校****学校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原告完成合同约定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交被告使用。因原告对被告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不予认可,双方产生纠纷。现原告诉请被告按照原告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支付余下工程款****3369元及违约金等。诉讼请求标的金额为****3369元(最终以司法确认的金额为准)及违约金;鉴定标的额:原告主张的工程总价约1.2亿元,被告主张的工程总价约9000万元。 | |||||
鉴定对象及内容(名称、数量、地址等) | 对申请人**巨昇建设工程有限****承****学校新校区工程的总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地址:**省**市**县北门桥36号。 | |||||
鉴定事项、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 鉴定事项:对案涉工程的总造价进行鉴定。 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学校提出的未完成的,且**巨昇建设工程有限****认可未做的工程项目,不计入总造价;****学校提出的有瑕疵的工程项目,还应当单独列明该部分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具体工程项目详见《****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竣工图质证意见》及《****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竣工图质证意见的逐项回复意见》 鉴定项目涉及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消防等工程。 | |||||
鉴定材料 | 民事起诉状及民事答辩状 司法鉴定申请书 鉴定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质证笔录、原、被告证据材料、原、被告书面质证意见,竣工图签字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关于本案竣工图有关情况说明 开庭质证笔录 鉴定资料清单 | |||||
鉴定项目人员要求 |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2人以上(其中至少1名高级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2人以上(其中至少1名高级工程师)等 | |||||
鉴定基准用时 (自然日) | 出具正式鉴定意见时间限定45天内但不低于30天,以参与竞争机构承诺用时的平均值为基准用时。 | |||||
基准鉴定费(含差旅费、出庭费等所有费用) | 以参与竞争机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鉴定费 | |||||
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 2024年7月7日 17:00 | 报名方式 | 现场提交或邮寄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杨艳梅0817-****428 133****7075 | 评审时间 | 2024年7月11日 | |||
法院地址 | **县兴旺街301号 | 监督电话 | 监察室0817-****217 | |||
注意事项 | 2024年7月4日15:00至17:00为接受现场咨询、查看资料时间,地点:****中心大厅接待室,联系人:杨艳梅0817-****428,133****7075 《参与竞争申请书》应当单独密封,鉴定承诺书、机构综合实力统计表及佐证资料不密封。 鉴定机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竞争资格。评审小组根据得分排名确定入围名单,并从排名前3家机构中现场随机摇号确定首选、备选机构。各方当事人可到场监督评审过程,未到场的,不影响机构竞争结果。 |
机构综合实力统计表(不密封)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既往 资质等级 | 成立日期 | 2022****法院委托同类案件情况 | 本鉴定项目 人员组成情况 | ****协会 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 备注 |
1 | 甲级/乙级/无 | **年**月 | 提供法院委托书、鉴定意见书(简要版)、法院是否采信 | **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初级/中级/高级职称)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可供在线验证的本****社保证明 | 无/A/AA/AAA | 填写此表并按顺序准备佐证资料装订成册 |
XXX人民法院:
我****自愿申请参与竞争(202X)川XX民初XX号,XX与XXXXX纠纷一案XXXXXXXXXX的鉴定业务,****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科学完成委托事项,并作以下承诺:
1.按照承诺收费标准收费;
2.在承诺时限内高质高效完成鉴定工作;
3.鉴定团队负责人、核心鉴定****法院许可不得更换;
4.****法院通知,无条件派员到场协助审判人员开展证据交换、质证、调解、听证、核对工程量、庭审等工作;
5.****法院汇报鉴定进度;
6.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7.违反承诺或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约谈、暂停、被更换、除名、退费、罚款等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法院认为应当完成的其他事项。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我****自愿申请参与竞争(202X)川XX民初XX号,XX与XX XXX纠纷一案XXXXXXXXXX的鉴定业务,****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科学完成委托事项。本机构与相关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回避事由。如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自愿接受处理。
申请单位 | 名称 | ⅩⅩⅩ****(单位盖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鉴定用时 (自然日) | ⅩⅩ日 | |||
鉴定收费报价/万元(含差旅费、出庭费等所有费用) | ⅩⅩ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