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产管理,完善我市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标定地价规程》《**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2024年)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标定地价适用范围,包括**市行政区域(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区、****开发试验区)的建成区、近期规划建设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公示范围面积约473.39平方公里(不**体)。
二、本次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估价期日为2024年1月1日。
三、本次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估用途包括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商办混合用地、三种及以上混合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八类用途。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和《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进一步将标定地价的土地用途细分至二级类,详见附件1。
(二)地价内涵是标准宗地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土地开发程度按标准宗地红线外现状基础设施开发条件、红线内现状平整条件设定,容积率按现状或规划设定,土地使用年期按标准宗地相应用途法定最高使用年期设定,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限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标准宗地价格类型包括平均楼面地价和地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详见附件2。
四、**市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采用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公示信息表予以表示并公布,同时配套修正体系,可在****网站(http://zrzyj.****.cn/)查询,详见附件3-5。
五、****将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情况对**市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进行更新修订,****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施行。
六、本通知自2024年6月27日起施行,由****负责解释。
附件:1.**市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用途对照表(2024年)
2. **市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内涵表(2024年)
3. **市国有建设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2024年)
4.**市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估价期日:2024年1月1日)
5.**市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修正体系(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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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