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南蔡村镇八百户村村四支渠两侧约2300米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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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南蔡村镇/八百户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区南****经济**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村四支渠两侧约2300米树段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2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树段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方应当赔偿对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2、承包方自行解决灌溉用水、用电等问题,因此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该树段只能从事树木种植,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 承包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包树段的相应条件,若向第三方分包、转包,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 5、禁止在该树段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应当向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6、发包方只以树段土地现状发包,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报名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树段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其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树段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树段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树段承包权,将扣除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同时,发包方有权将该树段进行重新挂牌承包给其他主体; 8、合同期间,如有政府规划、招商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该树段地块,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退回并清除地上物,发包方将退回已剩的承包费,不再进行任何其他补偿; 9、合同期满前,承包方自行清除地上物,如逾期一个月未清除,无偿出发包方所有; 10、要求承包费自成交后15日内交齐承包费,否则视为违约,发包方有权将该树段另行挂牌发包给其他主体; 11、承包方在签约前除交齐第一年承包费外,还需另交纳一年承包费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包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12、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林木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1317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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