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85****4385
通讯地址:******服务局投资建设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 年产铺设公路地面用碎石子4万吨及年产铺设公路地面用白灰面2万吨技改项目 | **市**区宋家镇新庄村北路西现有工程厂区内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新增的水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全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上料、破碎筛分、研磨粉尘和原料堆场,其中碎石上料、破碎筛分工序生产粉尘和灰块上料、研磨工序生产粉尘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少量散逸粉尘经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堆场扬尘通过硬化场地和道路,设置洗车平台、喷淋装置、雾炮机等防风抑尘设施;水洗工序包括上料以及物料堆放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密闭、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控制限值。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做农肥。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选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全厂固体废物是原料杂质、除尘收集的粉尘、沉淀物和生活垃圾,其**料杂质和除尘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垃圾外售;沉淀物压滤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