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预铺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基)采购项目预铺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基)采购项目[****]第1次补充说明 | ||||||||||||||
发布时间: 2024-06-28 | ||||||||||||||
项目编号:**** **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项目名称)经****委员会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线路长约4.2公里,设置2座车站,全为地下线。利用**至******基地、下渚湖主变电所;控制中心接****控制中心(主用)及**至****控制中心(备用)。本项目总投资为240638.15万元,建设地址位于**市,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的预铺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为**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所需的预铺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基),主要包括**南站、**站,共计2个车站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点的预铺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基)采购。数量约为85893平方米,实际供货数量以现场签收为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287.07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其他: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防水卷材生产厂家。 3.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个合同供货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防水卷材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3.3 投标人及其法定****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4、未取****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06月2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07月0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市曙光路140号****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市曙光路140****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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