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部QC总有机碳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质量管理部QC总有机碳分析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第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质量管理部QC总有机碳分析仪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该资格要求,均为实质性需求,不满足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9:30时-11:30时,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卫**路19号5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家售价4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4:00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市**区卫**路19号603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9日14:00时(**时间);
地点:****(**市**区卫**路19号603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开发区黄海路221号
联 系 人:龚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卫**路19号
联 系 人:李佳璘、郭丽娜
电 话:022-****5797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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