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自然告字〔2024〕31号
****政府批准,****决定委托****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区KQ-23-03-01地块、**区LT-01-01-30地块、**区KQ-072-11地块、**区JK-07-14地块、**区ZX-09-0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 面积(㎡) | 用地性质 | 建筑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建设工期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1 | **区KQ-23-03-01地块 | **共享湾,南至规划支路,西至沙地王路,北至创意路 | 8132 | 旅馆用地(B14)兼容商务金融用地(B2) | 34967.6-36594 | 4.3-4.5 | ≤40% | ≥10% | 40年 | 3年 | 3310 | 662 |
2 | **区LT-01-01-30地块 | **杨绍线 ,南至绍大线 ,西****公司,北至兰亭江 | 12581 | 商业用地(B1) | 16355.3-18871.5 | 1.3-1.5 | ≤50% | ≥10% | 40年 | 3年 | 2200 | 440 |
3 | **区KQ-072-11地块 | ****幼儿园小佐园区,南至**闸西江,西至横江路,北至双周路 | 13994 | 商业用地B1 | 18192.2-20991 | 1.30-1.50 | ≤50% | ≥10% | 40年 | 3年 | 4980.46 | 997 |
4 | **区JK-07-14地块 | **河流,南至KQ-19-011-11地块,西至镇中路,****幼儿园 | 697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 7319.55-8016.65 | 1.05-1.15 | ≤35% | ≥30% | 70年 | 3年 | 5285 | 1057 |
5 | **区ZX-09-01-01地块 | **中泽路,南至现状地块,西至越州大道,北至瓜渚路 | 14094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 22550.4-25369.2 | 1.6-1.8 | ≤20% | ≥35% | 70年 | 3年 | 25587.66 | 5118 |
地块的规划要求和其他详细方案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区KQ-23-03-01地块:
◆****旅馆用地(B14)兼容商务金融用地(B2),兼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4500-17500平方米。
◆本地块产权为全自持。
◆该地块相关建设政策按照《未来之城总部片区建设实施意见》(绍柯未指〔2023〕1号)执行并纳入出让公告的履约监管协议予以公布。
◆该地块南侧规划支路由竞得人负责建设,方****中心确认,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单位)。
◆土地竞得者须与******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执行。
**区LT-01-01-30地块:
◆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不计入容积率。
◆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本地块要求为整体产权,不得分割销售。同时为****酒店项目商业功能配套,保证运营品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兰****管理委员会签订《**区LT-01-01-30地块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执行。
**区KQ-072-11地块:
◆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0-13000平方米;其中允许设置建筑面积为2000-3000平方米的地下游泳场所,该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其余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及以下。
◆本地块要求布置文化体育功能,产权为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执行。
**区JK-07-14地块:
◆本地块若与相邻KQ-19-011-11地块为同一竞得人并统一开发建设,允许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场外市政配套设施(给水、排水、信息、电力、燃气站、供热、通信基站(含5G)、人防、垃圾用房等)、地下室面积及地下计容面积控制等可统筹优化,且两地块红线相邻位置地下室可不做退让。
◆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土地竞得者须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区JK-07-14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执行。
**区ZX-09-01-01地块:
◆地下建筑面积9000-15000平方米,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且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30米。
◆该地块竞得者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中心****办公室签订《**区ZX-09-01-01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执行。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竞得人竞得地块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申请人竞****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为100%;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入**市**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7月18日下午4时前。
(二)竞买保证金
**区KQ-23-03-01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62万元。
**区LT-01-01-30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40万元。
**区KQ-072-11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97万元。
**区JK-07-14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57万元。
**区ZX-09-01-01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118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下午4时(应实际到账,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拍卖交易不设置底价,**区KQ-23-03-01地块、**区LT-01-01-30地块增价幅度为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区KQ-072-11地块、**区JK-07-14地块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区ZX-09-01-01地块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随带单位公章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审核资料(详见出让须知),到****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四)出让价款的支付:
**区KQ-23-03-01地块:出让价款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天内须全额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含成交总地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区LT-01-01-30地块、**区KQ-072-11地块、**区JK-07-14地块、**区ZX-09-01-01地块:出让价款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须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总地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充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交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冲滞纳金;如竞得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具体可咨询****六楼603室(诸女士 电话:0575-****8500)。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银行账户。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如有不明,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政府;对竞买规则和**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的有关问题可咨询****。
联系方式:
******分局:
李先生 电话:0575-****6682
王先生 电话:0575-****7242
俞女士 电话:0575-****5892****中心)
赵先生 电话:0575-****0905****中心)
地址:**区群贤路2432号******分局3205室
******管理中心:
王女士 电话:0575-****7670
**市兰****管理委员会:
褚先生 电话:0575-****2346
****中心****办公室:
石先生 电话:0575-****8232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李先生 电话:0575- ****0228
****:
严先生 电话:0575-****8505
田先生 电话:0575-****8685
地址:**市**区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6楼621室
七、本公告在《**日报》、《**日报》、《**日报》、****中心新闻综合频道、****集团新闻综合频道、FM106.8、**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网站(http://www.****.cn/col/col****072/index.html)等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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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