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高虹镇大山村林家塘5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28
项目名称 | **区高虹镇大山村林家塘5MW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高虹镇大山村林家塘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993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宇 |
联系人 | 王剑 | 联系电话 | 152****2111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3-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区高虹镇大山村林家塘自然村,该地区海拔高度800米,交通方便,光伏**及开发建设条件比较好。租用流转用地进行光伏加农业产业建设,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光伏可利用区域210亩,建设面积105亩,初步****电站规模为交流侧5MW。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空气过滤措施后通过通风管道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冲洗废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其他措施: 光伏发电属于新能源绿色项目,该生产建设过程中都是生产厂生产好的型材设备,安装过程无生产废水的产生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储和处理,确保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对于危险废物,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化利用;建立健全废物管理制度和档案记录,确保废物处理过程可追溯、可监控。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在项目建设、运营期间,选用相对低能耗低噪声的优质设备,采取措施控制噪声水平,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和破坏,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
承诺:**** 张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宇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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