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69线九龙县烟袋镇至子耳乡(木里界)段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5********646187D | 建设单位法人:杨清平 |
张宏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县团结下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S469线**县烟袋镇至子耳乡(木里界)段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31 |
甘九生环评〔202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097.4 |
189 | 运营单位名称:**** |
125********64618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翌达环****公司 |
****0106MA6C4THWX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6778502 | 竣工时间:2023-1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449-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工程路线全长28.219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困难路段采用四级标准),设计速度30km/h(局部特殊路段采用20km/h),路基宽度采用7.5m(局部特殊路段采用6.5m)。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路线全长28.252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困难路段采用四级标准),设计速度30km/h(局部特殊路段采用20km/h),路基宽度采用7.5m(局部特殊路段采用6.5m)。 |
工程实际建设长度为28.252km,与环评阶段相比较,路线总长度增加了0.033km,线路无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线路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道路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道路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路基边坡生态保护与恢复(表土剥离,边坡整治、促其自然恢复等);弃渣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恢复;野生动物保护;施工营地设临时隔油池、沉淀池、防渗旱厕、垃圾清运;施工生产废水设临时蒸发池或沉淀池;建材堆放防风、防雨水冲刷措施;粉状材料,袋装或罐装运输,堆放设篷;灰土拌合站除尘设备和人员卫生防护;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洒水;在临近村庄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沿线设立宣传牌,对沿途运输车辆宣传,严禁沿途随意丢弃垃圾;跨河桥梁设置防撞护栏。 | 实际建设情况:路基边坡生态保护与恢复(表土剥离,边坡整治、促其自然恢复等);弃渣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恢复;野生动物保护;施工营地设临时隔油池、沉淀池、防渗旱厕、垃圾清运;施工生产废水设临时蒸发池或沉淀池;建材堆放防风、防雨水冲刷措施;粉状材料,袋装或罐装运输,堆放设篷;灰土拌合站除尘设备和人员卫生防护;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洒水;在临近村庄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沿线设立宣传牌,对沿途运输车辆宣传,严禁沿途随意丢弃垃圾;跨河桥梁设置防撞护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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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沉淀池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类水域标准 | 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或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池体均覆土掩埋。 | 沿线共布设8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施工围挡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 声环境敏感目标路段施工期采取彩钢板围挡 | 沿线共布设10处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和1处24小时连续监测点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项目原有路面破除产生的弃渣,破除后直接作为路面基层填料,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 2.将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施工完成后按原用地类型对弃渣场进行覆绿或复耕。 3.工程**有河堤拆除建筑、拆除围堰产生的废弃钢材、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等,对钢筋、钢板等下脚料应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对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泥渣、拆除建筑物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运至弃渣场统一处理。 4.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委托专人每天进行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1.施工单位对原有路面破除后大部分直接作为路面基层填料,不能综合利用的就近运至弃渣场堆放;工程产生的废弃钢筋等可回收物品安排了专人进行收集和回收利用;将路面铣刨产生的废沥青混凝土用作路基填料进行了回用处理。对混凝土块、石渣、泥沙、泥浆废水处理后的沉渣以及预制场上遗留的废弃混凝土构件等不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就近运至弃渣场堆放。 2.施工废弃土石方均已运至弃渣场堆放,各弃渣场现已按要求采取了生态恢复措施。 3.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填埋场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各种施工活动(包括临时堆场)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以免造成土壤的不必要破坏。 2.有计划的逐步开挖,不得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等施工区,减少开挖面。 3.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下雨桥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而造成水土流失,对裸土进行覆盖,可用沙袋或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4.在临时堆场设置排水沟、截水沟、表面临时覆盖设施,并设置临时挡土墙,以减少降雨侵蚀力。 5.建筑垃圾应及时运送至当地指定的场所,场内不得堆存。 6.在开挖表土层时,应预先进行剥离,并妥善保存表土;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对开挖的表土回填恢复,为防止剥离的表层土被雨水冲刷产生流失,表层土堆存的外边坡坡脚采用土袋(编织袋)拦挡,坡面用草袋覆盖。 7.施工临时占地在竣工后尽快采取迹地恢复和绿化措施,防止遭受降雨侵蚀。 | 1.施工单位采取了划界施工方式,对各施工场地采取了彩钢板打围,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 2.施工单位在开挖表土之前采取了剥离表土和草皮,平均剥离厚度约0.30m,剥离土方量3.27万m3。剥离的表土分别堆放、洒水养护,并采取了绿网覆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回覆至路基边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未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 3.本工程主体工程与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同步施工,对裸土采用绿网覆盖措施。 4.施工单位在临时堆场设置设置了排水沟、截水沟,采取了绿网覆盖措施,并设置了临时挡土墙。 5.施工建筑垃圾均运送至弃渣场堆存。 6.本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已对各临时占地采取了拆除设备、清理、平整场地等迹地恢复措施,以及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采用当地常见野生灌草植物。 |
表7 风险设施
1 | 1.公路所有**路段、跨河桥梁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禁止长时停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要求车辆限速通过。 2.对6座桥梁配套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桥面径流收集沉淀池,对桥面径流进行收集和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方能排入附近沟渠,不得直接排入沿线水体。事故废水不得排放,需由专用罐车抽走并运至具有危化品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事故污水不会直接进入沿线水体影响下游水环境。 3.加强公路所有桥梁的防撞护栏设计,建议采用高度不低于1.2m的钢筋混凝土护栏,并提高防护等级,加强防冲撞能力,避免车辆事故落水。 4.在**路段一侧的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特别在急弯或纵坡较大的路段应提高护栏防撞等级和护栏高度,避免车辆冲入沿线水体;同时结合公路路面截排水设计,对排水边沟汇入的沉砂池优化设计,使其具备沉淀功能,避免初期雨水直接进入水体。 | 1.工程在**路段、跨河桥梁两侧设置了限速、禁止超车等标志标牌。 2.工程在沿线6座桥梁两侧均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管道,并设置了沉淀池。工程试运营至今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3.工程沿线6座桥梁均设置了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 4.工程**路段设置了波形梁护栏;同时通过沿线排水边沟将初期雨水引入桥梁沉淀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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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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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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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在施工结束后需对施工临时占地、弃渣场等进行迹地整治、绿化恢复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施工结束后需对施工临时占地、弃渣场等进行迹地整治、绿化恢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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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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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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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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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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