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省**市津**路103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市宁**苑B-1004室 | |
项目名称 | **省**市2024年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安**石集街道104号 | |
投标报价: ****279.96元 | |
工期: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汤汉梅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764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农贸市场二楼202 室 | |
投标报价:****299.90元 | |
工期: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张少锋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891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县凌笪乡凌笪集镇井字街二期工程 1号4单元31号 | |
投标报价: ****516.99 元 | |
工期: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李文超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6865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承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省宁****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中人工单价为 150 元/工日。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1.2 条第(3)条的第(5)条款规定的内容:“人工单价不符合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 安****公司电子投标中实名认证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单冰霜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 24 页第(3)条的第(2)条款,否决其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税金计价表中的税金计算基础减去了暂列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4 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 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黄女士(招标人)、刘女士(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63-****986(招标人)、0563-****864(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