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再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0MACK6RA150 | 建设单位法人:任耘樟 |
王艳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大****开发区智创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再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大****开发区 |
经度:113.****17778 纬度: 39.****947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9 |
同**环函〔2023〕1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00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0MACK6RA1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00MACK6RA15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3-1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废旧轮胎热裂解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旧轮胎热裂解项目 |
项目性质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处理5万吨废轮胎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5万吨废轮胎 |
生产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投料-热裂解-出料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热裂解-出料 |
生产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裂解炉产生的裂解不凝气收集后进入裂解炉下部的燃烧室燃烧处理,燃烧器采用低氨燃烧技术,燃烧后的烟气再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裂解炉炭黑出料口采用负压输送的方式进行上料,炭黑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进入炭黑料仓;另外炭黑料仓的顶部安装有呼吸孔,呼吸孔与除尘器有软管连接;成品炭黑料仓下部出料包装口侧部安装集气罩,对炭黑上料储存、炭黑包装等工序废气分别进行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采用封闭结构的储油罐;夏季高温时要对厂房内的储油罐进行通风降温、加强车间内通风,裂解油罐呼吸阀排放口经封闭式集气管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在裂解炉出(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对开炉取出钢丝过程中的残余气体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简排放。确保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表1有组织污染源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二级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设备,采取有效的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除尘灰作为产品炭黑进行外售;脱硫石膏外售下游企业进行综合利用;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专用的容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2座裂解炉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低温氧化还原脱硝+钠碱法脱硫处理后经排气筒(22m)(DA001)达标排放。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正常运行。裂解炉出料口的炭黑采用负压抽吸后气力输送进入吨袋,吨袋连接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15m)(DA002)达标排放。毛油中间罐和毛油储罐各罐顶新增单呼阀处引出油气管线,收集的罐顶油气经过阻火器后汇集至油气收集总管,将油气引至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装车鹤管密闭将油气通过收集管道引至本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表1有组织污染源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二级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循环冷却废水和****园区内的**市鑫宇****公司水稳搅拌站利用。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设备,采取有效的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除尘灰作为产品炭黑进行外售;脱硫石膏外售下游企业进行综合利用;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专用的容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
上料工序废气治理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裂解炉废气的治理措施为“高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低温氧化还原脱硝+钠碱法脱硫”,实际采用的废气处理措施在其他项目已有运行先例,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结合本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数据,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污染物产生情况,裂解炉废气可达标排放,污染物产生量很小,不会加重环境影响。根据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解炉开炉出料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废气进入裂解炉燃料燃烧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同一排气筒排放。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验收监测数据,裂解炉烟气治理措施可以有效的处理解炉开炉出料产生的废气。废气可达标排放,污染物产生量很小,不会加重环境影响。根据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裂解炉出料口的炭黑采用负压抽吸后气力输送进入吨袋,吨袋连接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实际调整了炭黑出料生产线,去掉了料仓与包装环节,减少了污染源以及污染物的排放。废气可达标排放,污染物产生量很小,不会加重环境影响。根据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毛油中间罐和毛油储罐各罐顶新增单呼阀处引出油气管线,收集的罐顶油气经过阻火器后汇集至油气收集总管,将油气引至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有机废气治理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裂解气冷却循环系统废水冷却后循环使用,每两台裂解炉共用一座循环冷却水箱,共设6座,每座循环冷却水箱容积V=60m3。循环****园区内的**市鑫宇****公司水稳搅拌站利用。与环评相比,综合利用途径未发生变化。实际减少了废水的排放量,不会加重环境影响。根据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脱硫****园区内的**市鑫宇****公司水稳搅拌站利用。与环评相比,综合利用途径未发生变化,不会加重环境影响。根据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本项目实际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与环评相比,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减少。本项目厂区内设一座建筑面积为4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由**市****公司进行收集。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处理。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选用性能好低噪声设备、消声器。噪声治理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厂区内非绿化部分全部进行硬化;另外对厂区内相关车间、毛油罐区、循环水池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防渗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落实厂区的硬化、绿化美化和防沙治沙工作有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落实厂区的硬化、绿化美化和防沙治沙工作有关要求。 |
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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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58 | 2.1 | 0 | 0 | 0.58 | 0.58 | / |
0 | 0.88 | 2.37 | 0 | 0 | 0.88 | 0.88 | / |
0 | 0.11 | 1.13 | 0 | 0 | 0.11 | 0.11 | / |
0 | 0.088 | 0.57 | 0 | 0 | 0.088 | 0.0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循环冷却水箱 | 无 | 本项目裂解气冷却循环系统废水冷却后循环使用,每两台裂解炉共用一座循环冷却水箱,共设6座,每座循环冷却水箱容积V=60m3。循环****园区内的**市鑫宇****公司水稳搅拌站利用 | 无 | |
2 | 循环水池 | 无 | 脱硫系统废水循环利用,脱硫****园区内的**市鑫宇****公司水稳搅拌站利用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高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低温氧化还原脱硝+钠碱法脱硫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因该标准中无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只有去除率要求,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有关要求;生产过程外排废气中排放的污染物甲苯、二甲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 中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 12座裂解炉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低温氧化还原脱硝+钠碱法脱硫处理后经排气筒(22m)(DA001)达标排放。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正常运行。裂解炉开炉出料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废气进入裂解炉燃料燃烧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同一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由车间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裂解炉废气排放口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浓度为5.0~5.9mg/m3,可以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50~5.25mg/m3,可以达到《**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表一有组织源排放限值;硫化氢浓度为0.07~0.08mg/m3,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甲苯和二甲苯均未检出。炭黑出料废气排放口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浓度为3.5~4.2mg/m3,可以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油气回收装置排气口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28~4.28mg/m3,可以达到《**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表一有组织源排放限值。 | |
2 | 布袋除尘器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裂解炉出料口的炭黑采用负压抽吸后气力输送进入吨袋,吨袋连接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15m)(DA002)达标排放 | 炭黑出料废气排放口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浓度为3.5~4.2mg/m3,可以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3 | 油气回收 | 《**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表一有组织源排放限值 | 毛油中间罐和毛油储罐各罐顶新增单呼阀处引出油气管线,收集的罐顶油气经过阻火器后汇集至油气收集总管,将油气引至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油气回收装置排气口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28~4.28mg/m3,可以达到《**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表一有组织源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选用性能好低噪声设备、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选用性能好低噪声设备、消声器 | 由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毛油储罐区、输油管道、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 一般防渗区:脱硫系统循环水池、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 | 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毛油储罐区、输油管道、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 一般防渗区:脱硫系统循环水池、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除尘灰成分为炭黑,作为产品外售;脱硫石膏定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危险废物废脱硫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各类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除尘灰成分为炭黑,作为产品外售;脱硫石膏定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本项目厂区内设一座建筑面积为40m2的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由**市****公司进行收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厂区绿化和硬化,防止土地沙化。 | 加强厂区绿化和硬化,防止土地沙化。 |
表7 风险设施
1 | (1)环境风险管理: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储存、使用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2)风险预防措施: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物料存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火灾防范措施;(3)危废暂存间划定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施工(4)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1)环境风险管理: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储存、使用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管理;(2)风险预防措施: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物料存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火灾防范措施;(3)危废暂存间划定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施工(4)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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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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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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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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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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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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