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龙王乡2024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更正公告(3次)
**县龙王乡2024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更正公告(3次)
关于**县龙王乡2024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龙王乡2024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6月13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现更正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首月工程进度款中等额扣回全部预付款,工程提前竣工的,在最后一笔进度款全部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支付前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形式。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4)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存入核定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月向专户补足下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确保专户余额动态保持不低于预付款金额,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扣除已支付工资预付款,并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现更正为(4)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市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此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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