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卓源包装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泡沫制品 460 吨搬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000MA4UPYR883 | 建设单位法人:李炎棠 |
朱全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市黄圃镇健愉路 21 号厂房之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泡沫制品 460 吨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2311-442000- 16-05-221981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4-C2924-泡沫塑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黄圃镇 健愉路 21 号厂房之一 |
经度:113.322979 纬度: 22.71837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4 |
中(黄)环建表〔2024〕00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000MA4UPYR883001Y |
2024-04-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2000MA4UPYR88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2000MA4UPYR88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574992G | 竣工时间:2024-03-15 |
2024-03-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15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659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搬迁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搬迁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4600平方米,建 筑面积为3300平方米,主要从事泡沫制品的生产,年产泡沫制品46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用地面积为4600平方米,建 筑面积为3300平方米,主要从事泡沫制品的生产,年产泡沫制品460吨。项目总投资 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可发性聚苯 乙烯树脂→发泡→熟化→成型→冷却→烘干→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可发性聚苯 乙烯树脂→发泡→熟化→成型→冷却→烘干→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用****公司。 项目冷凝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用****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发泡、成型、烘干工序废气经区域密闭负压收集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G1高空排放;熟化工序有机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原材料和产品存放、贮存过程有机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 3、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类别要求。项目营运期厂界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原辅材料废包装袋、残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用****公司。 项目冷凝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用****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发泡、成型、烘干工序废气经区域密闭负压收集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G1高空排放;熟化工序有机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原材料和产品存放、贮存过程有机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 3、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类别要求。项目营运期厂界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原辅材料废包装袋、残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3 | 0 | 0 | 0 | 0.063 | 0.063 | |
0 | 0.0945 | 0 | 0 | 0 | 0.095 | 0.095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577 | 0 | 0 | 0 | 0.4577 | 0.45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公用****公司集中处理。 | 生活污水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塔 | 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 发泡、成型、烘干工序废气经区域密闭负压收集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塔” 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排气筒 G1 高空排放 | 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乙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综合减噪、建噪措施 | 项目南面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的4类标准要求,东、北、西面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的3类标准要求 | 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对各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措施 | 项目南面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的4类标准要求,东面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的3类标准要求(西、北面厂界与临厂共用墙,不设监测点)。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原辅材料废包装袋、残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2、已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釆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3、危险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市****公司和**市****公司转移处理,已建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满足批复相应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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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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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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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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