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S维保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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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PACS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PACS维保服务单一来源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PACS维保服务。
四、服务地点:****
五、预算金额:6万元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宝诚****公司
七、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源代码供应商。
八、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07月05日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意见反馈
供应商如对该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逾期递交不予接受。如公示期满无其他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qq.com(WORD格式文件请同步提交),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56****0510。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任先生 电话:0452-****861、156****0510
陈先生 电话:0452-****861、182****3146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先生
办公电话: 0452-****860
2024 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