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语景区污水一体化处理工程
梨花语景区污水一体化处理工程
招标编号:YCBHSG 001
**省**市**县
发布日期:2024-06-28 14:57
项目编号: XZP202****800134
项目名称: 梨花语景区污水一体化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梨花语景区污水一体化处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YCBHSG 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最高限价:943408.68元。 |
范围 | 梨花语景区污水一体化处理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 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6-28 00:00 至 2024-07-09 15:00 |
获取方式 |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9日15时整((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址:**县**路5-53号华德名人苑(南门往东二排)。 3.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38****8568。 4.招标文件价格:300元。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含电话号码及邮箱)、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09 15:00 |
递交方式 | 纸质标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7-09 15:00 |
开标地点 | 海县水务大厦十楼会议室 |
其他
一、招标条件 梨花语景区污水一体化处理工程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范围:梨花语景区污水一体化处理工程,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市政、园林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项目地点:**县梨花语景区。 4.质量标准:合格。 5.预算价为:****926.44元。 6.最高限价:943408.68元。 7.付款方式: 工程量全部完成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经审计结束支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按照审定价结清。 注:(1)未经审计前,支付进度款时,合同总价应按扣除暂列金及其税金后计取。 (2)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招标人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付款。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 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现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后注明单位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涉及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2.2保证金退还时间: 评标结束后现场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电汇)、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发包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9日15时整((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址:**县**路5-53号华德名人苑(南门往东二排)。 3.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38****8568。 4.招标文件价格:300元。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含电话号码及邮箱)、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5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15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县水务大厦十楼会议室。 八、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最低评标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农业产业园夹堆村火箭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78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县**路5-53号华德名人苑(南门往东二排)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73****319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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