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场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新桥镇、正紫镇、东佳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场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新桥镇、正紫镇、东佳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新桥镇、正紫镇、东佳镇
2.2 建设规模:****菜市场改造,场镇道路黑化及交安工程改造、风貌改造,****中心,夜间照明,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
2.6 标段投资额:****2677.63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4 家(含牵头单位,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29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log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19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旭阳镇沿**路88号
邮 编: 643100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 话: 0813-****9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兴科中路 36 号西物之芯 603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712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6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