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文化园项目二期栏板、栏杆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科技文化园项目二期栏板、栏杆施工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506.958400万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518.929858万元,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515.198582万元,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黄向明,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号:闽135********08429;
中标候选人(****公司)项目经理:孙小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号:闽135********00179;
中标候选人(******公司)项目经理:刘思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号:闽135********2323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电话:010-****5833/****5813),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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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首体南路 38 号创景大厦 A 座二层
联 系 人:宋明洋
电 话:010-****21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李桐、阎旭东、邱岳
联 系 电 话:010-****5833/****5813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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