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坝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华西大健康智谷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问进行如下回复:
提问一:1.合同83页3.2.2条约定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暂停施工或要求承包人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不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按【 】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疑问:发包人未明确违约金,且所有违约金条款未约定违约金上限。
2.合同83页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日支付本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差旅费、公告费、向其他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评估费等)。其他按照通用合同条款7.5.2款执行。若产生违约金且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按时缴纳,则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任意一笔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疑问: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日支付本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金额过高;发包人应明确逾期具体天数,及解除合同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已解除合同,承包人还要支付违约金及发包人损失,该项约定不合理。
3.合同106页13.2.4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约定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同时还应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疑问:承包人已承担相应费用,是否可以不支付违约金,且未设置违约金上限。
4.合同101页11.3材料调差约定
11.3.1 可调材料品种: 。
疑问:发包人是否可以明确可调材料品种。
4.合同102页12.1.5 ****工程造价站编制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某种材料单价在一个区间内时,确定新增材料单价的原则为:以该区间的最低值为准。
疑问:以该区间的最低值为准不合理,发包人是否可以调整。
5.合同102页12.2预付款中约定
12.2.1本工程 有预付款 无预付款。
12.2.3.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应当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承包人不得另做他用。预付款在承包人申请对第一次进度款支付时予以全额扣回,第一次进度款不足以抵扣预付款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在下一次进度款支付时予以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疑问:发包人是否可以明确本项目是否有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不应在第一次进度款支付时予以全额扣回,是否可以按比例分批次扣回。
6.合同104页12.4.1付款周期约定当工程款(含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合同暂定总价的8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时,发包方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并经过发包人确认的审计机构竣工结算审计出具结果后,扣除所有已预付、已支付款项留足质保金(质保金为结算审计总价的3%)后再支付给承包方。
疑问:项目进度款仅支付至80%,待出具审计结果才支付至97%,项目后期资金压力偏大,是否可以增加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90%付款条件。且出具审计结果后未约定发包人何时付款,是否可以约定发包人付款期限。
7.合同104页12.4.1付款周期约定……审计所需时间较长,承包人对此清楚且无异议,并同意无论审计何时完成,均不因此要求发包人承担任何责任。
疑问:该约定不合理,审计时间应设置期限,过长的情况下,审计单位及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8.合同108页14.2竣工结算审核约定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天内安排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第二次审核(复审),在第一次审核报告双方确认后日内安排办理,以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若复审确认的金额超工程含增值税暂定总价的,以工程含增值税暂定总价为最终结算价格。
……若复审确认金额若超工程含增值税暂定总价的,以工程含增值税暂定总价为最终结算价格。
……发包人向审计单位或第三方造价机构支付的费用中,发包人只承担基本费,若产生效益费则由承包人承担。
疑问:1.请发包人明确相应时间期限;2.复审确认金额若超工程含增值税暂定总价的,以工程含增值税暂定总价为最终结算价格此项约定不合理,该合同并非总价包干合同,应以最终复审确认金额为最终结算价格;3.建议调整为核减率在5%以内由发包人承担审计费用,核减率超过5%由承包人支付。
9.招标文件110页约定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专用合同条款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相应工期扣除,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
20.1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自愿认可发包人不做经济赔偿,但合同工期顺延。
疑问:发包人与承包人违约责任不对等,发包人仅顺延工期,未进行任何违约金赔偿。
10.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与工程量清单及CJZ中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11.工程量清单中有品牌要求,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里面附品牌表。
提问一回复:
问题1-9:现重新上传本项目合同,详见“补遗、答疑文件01号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以本次补遗、答疑文件附件上传的合同为准。
问题10-11:请各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提问二:招标人所提供控制价中关于C35型号混凝土的清单控制价明显偏低、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水平;请招标人核实后调整;
提问二回复:请各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提问三:1、由于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属地购买社保,****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请问拟投标项目管理人员及****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提问三回复:请各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