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60万套齿轮组、100万套钉枪配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6月28日) | |||
|
关于拟对****年产60万套齿轮组、100万套钉枪配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6月28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60万套齿轮组、100万套钉枪配件技改项目 | **市箬横大路毛村镇环镇北路3号 | **** | 在**市箬横大路毛村镇环镇北路3号实施本项目,形成年产60万套齿轮组、100万套钉枪配件的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后(总风量为4000m3/h)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废水:厂区废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固废:金属边角料、集尘灰、废包装材料、经规范化处理后的含油金属屑、废钢丸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9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