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等文件要求,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县建筑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建筑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县**镇。
3.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50 亩,日处理建筑垃圾 500 吨,**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和再生利用生产线。项目建设建筑垃圾原料仓、消纳生产厂房、成品料仓、水稳站及再生产利用车间等总建筑面积 18000 ㎡,配套建设产业道路、生产所需管网、绿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基础设施,同时购置及安装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和再生利用生产设备等相关生产线设备。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4500 万元,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等多方筹措。
5.建设期限:12个月。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稳评基本程序:委托开展稳评→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辐射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
地址:**省**市**县冀安西路32号
联系人:刘原涛
联系电话:0816--****233
2.评估单位
名称:千寻市场****公司
地址:****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徐智浩
联系电话:176****9042
电子邮箱:****@qq.com
发布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