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28
**市董浜镇观智村天主堂特色田园乡村回头看风貌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董浜镇观智村天主堂特色田园乡村回头看风貌提升项目(EPC)(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董浜镇观智村天主堂特色田园乡村回头看风貌提升项目(EPC)(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董浜镇观智村
2.1.2建设规模:对董浜镇观智村天主堂特色田园项目的田间湿地景观、乡村文化实践站、****广场、****广场等进行节点提升,对宣传牌立面出新、增加景观文化标识、增加**泊岸、水岸护栏修缮、风车花海增加护栏、步道两侧提升、****园区外)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95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采购、施工):45日历天;
其中: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8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3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
2.1.5其他: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景观提升等,完成全部改造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及验收通过,并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相关配套措施,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2.2招标范围:设计、景观及相关配套设施、相关设备采购。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⑤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的规定:
须由具有企业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工****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2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http://222.****.18:778/TPBidder/memberLogin)。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7月8日13时30分(**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请及时更新。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招标人:****
地址:**市董浜镇
联系人:周伟锋
电话:0512-****11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俞静、陶文斌
电话:0512-****2227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日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中心下载《**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