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度燃煤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项目基本概况 | ****2024年度燃煤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拟选择合格供应商提供燃煤服务,具体供煤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6月2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3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月度合格燃煤供货能力 (万吨) | 所属星级 等级 | ||||||
1 | **** | 10万吨以上 | IV星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8万吨以上 | IV星 | |||||||
3 | ****公司 | 8万吨以上 | IV星 | |||||||
4 | 中国****公司 | 8万吨以上 | IV星 | |||||||
5 | ******公司 | 6万吨以上 | Ⅲ星 | |||||||
6 | ****公司 | 5万吨以上 | Ⅱ星 | |||||||
7 | ****公司 | 4万吨以上 | Ⅱ星 | |||||||
8 | ****集团****公司****公司 | 4万吨以上 | Ⅱ星 | |||||||
9 | 湖****公司 | 2万吨以上 | Ⅰ星 | |||||||
10 | **滇凯术****公司 | 2万吨以上 | Ⅰ星 | |||||||
11 | **新星丝路通国****公司 | 2万吨以上 | Ⅰ星 | |||||||
12 | ****公司 | 2万吨以上 | Ⅰ星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商贸****公司、****商贸有限公司、**非****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格审核不通过; 2、****海盛****公司所提供信用声明函、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公司名称与公章不符,资格审核不通过; 3、******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4、******公司、广****公司、**佳****公司、****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授权委托书,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5、****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月供煤能力承诺书,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6、******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纳税申报表,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网站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李 敏 0776-****555 | |||||||
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 部门名称:******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地址:**市**区龙景东路10号;联系电话:0776-****950;电子邮件:****@163.com;邮政编码:5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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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
附件:候选人公告001.pdf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