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市****公司国道G316线****谢墩至城郊莆明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公司国道G316线****谢墩至城郊莆明段公路工程位于****谢墩至城郊,起点位于**市**镇谢墩村炉下山,与既有G316平交,终点位于城郊镇莆明村莆明大桥桥头,顺接既有国道G316线。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0m,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路线全长22.781km,**大桥1972.325m/8座,涵洞54道,隧道3502.5m/2座,平面交叉3处。项目总投资1457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58万元,占总投资的10.33%。
根据****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交通路网规划等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应在限定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涉及土石方开挖应做到随挖随填,并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做好雨季施工防护及排水,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桥梁施工应严格施工管理,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减少泥浆、钻渣等散落,钻孔、清孔、灌注等工序应在围堰内进行,严禁将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渣等排入同青溪。隧道施工应坚持“截、堵、排相结合”的综合治水原则,落实防水工程设计要求,采取防渗帷幕、防渗墙等工程措施,减少施工涌水产生。合理布设路面排水系统,运营期应定期检查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水泥混凝土拌合站(含预制场)扬尘需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公路施工完成后配套拌合站应予以拆除。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六)其他要求。优化涉水桥梁设计,完善桥面路面径流引流收集系统,危家坪大桥应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及容积不小于195m3的应急池。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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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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