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 :主要为卸油、加油及油品贮存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分别采取措施: 1)卸油过程:①采用平衡浸没式液下自流口自流卸料,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小于200mm,使成品油自流到油罐内,可减少卸油时对成品油的扰动作用,降低储罐装料时的蒸发量,减少储罐装料损失。②汽油卸油口设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和油气回收接口安装DN100mm的截流阀、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③连接软管采用密封式快速接头与卸油车连接,卸油后连接软管内不能存留残油。④所有油气管线排放口按GB50156的要求设置压力/真空阀。⑤连接排气管的地下管线坡向油罐,坡度小于1%,管线直径不小于DN50mm。 2)储油过程:①所有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包括油气管线和所联接的法兰、阀门、快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都应保证在小于750Pa时不漏气。②埋地油罐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汽油密闭测量。③项目采用地埋卧式储油罐,由于该类罐密闭性较好,顶部有不小于0.5m的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也不小于0.3m,因此储油罐温度比较稳定,可减少油罐小呼吸蒸发损耗。 3)加油过程:①汽油加油产生的油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②汽油加油枪安装二次 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管线坡向油罐,坡度不小于1%。③采用自闭式加油枪,加油软管配备拉断截止阀,加油时防止溢油和滴油。④严格按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⑤当汽车油箱油面达到自动停止加油高度时,不再向油箱内加油。 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的油气泄漏检测值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有关规定。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无明显噪声源,主要为2台加油机噪声。采用距离衰减,围墙建筑阻隔。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油罐约10年清理1次,由中石化******公司清理,并负责清运产生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油泥不在站内暂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