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区支行、**市支行、**市支行员工用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委托********银行**分行**区支行、**市支行、**市支行员工用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编号:****
1.2项目名称:****银行**分行**区支行、**市支行、**市支行员工用餐服务项目
1.3采购内容: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二家供应商为**区支行3个网点及支行本部员工提供用餐服务,其中一家供****营业部提供堂食用餐服务,一家供应商为**湾路支行、**湾路第二支行提供配餐服务;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为**市支行5个网点及支行本部提供用餐服务;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为**市支行3个网点及支行本部提供用餐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本项目分为4个标包,4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序号 | 标包名称 | **期限 |
标包1 | **区支行员工用餐服务(堂食) | 三年 |
标包2 | **区支行员工配餐服务 | |
标包3 | ****餐厅服务 | |
标包4 | ****餐厅服务 |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4)
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出现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
2.6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1****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2****银行****公司****分行供应商黑名单。
2.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省**市**区**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招标一部。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元)整,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开标室二(170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金采网(www.****.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59****0197
投诉联系人:吴经理 0532-****7009 ****@126.com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937********3958908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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